Re: [課業] 民事訴訟的參加人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Dainese)時間12年前 (2013/12/25 17: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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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ulsession (喬絲)》之銘言: : 假設參加人是於第一審參加訴訟 : 那麼上訴第二審跟第三審是當然繼續參加嗎? : 還是要另外再提出書狀呢? : 這答案跟是參加人提起上訴 : 或是輔助當事人提起上訴而有不同嗎? : 不好意思 我是民事訴訟的初學者 : 法條找不到相關規定 課本也沒有提 我知道的就如第一位推文所述,一日參加人,永遠參加人, 簡單的想就如同當事人般,不論是上訴或是抗告到二審時, 庭期通知都會主動發給參加人,也會請參加人表示意見,參 考之。 隨手查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家小上字第1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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