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102地特 地政 民法
http://www.public.tw/prog/gavin/reference/rfile/FD-20131223084827-AHK.pdf
第三題 我有點疑問的是乙女是繼承人嗎?
我是寫表示離婚無效 因為沒有合意離婚 未符合形式要件
爭點是在判決離婚吧?因為丙也未提起離婚之訴 所以我寫表示離婚無效
但是解答是寫 只要有離婚的意思 就可以推定他有表達繼承人不得繼承意思
我上網查了一下
http://publish.get.com.tw/publish/Control/Pictures/BookPre_pdf/L6007A-5.PDF
林秀雄老師裡面只有提到提起離婚之訴 判決確定與否不論
都有隱含剝奪他方繼承權之意思 可推定為表示不得繼承
所以我想問一下 這題他只有表示想離婚 也沒提離婚之訴 這樣也是能推定嗎?
如果乙不能繼承 這整個答案我就錯很大了 我寫乙和他兒子各繼承300萬...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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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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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或默示皆可這我知道 但是林秀雄老師那裏寫的 縱使兩願離婚
未登記成功前都不得推定為有表示失權了 如果只有丙一人離婚意思
又怎能推定有表示失權意思表示?我是覺得未提起離婚之訴 就不能推定吧..
你說的那一說我找很久都沒找到@@
另外我剛找類似的題目考的是是被繼承人有訴請離婚
但是還未判決確定 解答是寫婚姻關係仍持續 故不失權
至於重大污辱和虐待 他也是寫要有客觀情事 不得主觀認定?
綜合來看我覺得乙應該還是繼承人吧..不過如果是採林老師那說的應該也可以吧...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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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兩院或判決是沒啥問題 爭點應該是只有離婚意思表示算不算表示失權
這我沒寫到(慘) 我只有寫未訴請離婚 亦不符合兩願離婚 故表示離婚無效...
喪失繼承權我只有著墨在故意致死..表示失權爭點沒寫出來 這題應該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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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分配我沒寫耶 因為要寫的話要假設婚前財產皆為零 乙婚後財產也要假設零
丙1200萬也要假設全為婚後財產...太多假設了 我就直接跳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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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了+1...漏寫很多東西 囧...希望老師下手輕一點
※ 編輯: mihaier 來自: 61.31.135.152 (12/28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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