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關於公司法的幾個疑問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喔)時間12年前 (2013/12/28 19:0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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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各位板上能人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1. 156條第7項排除272條適用,那麼272條能用在什麼情況呢? 2.股份轉換是將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讓予他公司 以繳足承購他公司之股款,是一種併購他公司的方法, 但事實上自己的股份已全部在他公司手上, 這樣應該是被他公司併購了才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3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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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在再次發行的時候用 156是指創立公司第一次募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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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是指公司成立了後 再增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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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lgyyV5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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