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行政法 - 100年度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囧興)時間12年前 (2014/01/29 08:19), 編輯推噓1(1010)
留言11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第 3項對於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酒測、毒品 、迷幻藥、麻醉藥品等之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 6 萬元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銷其駕 駛執照,並予以違規記點,汽車駕駛人不服吊銷駕駛執照之處分,應依下列何種方式救濟之? a.提起行政訴訟 b.以行政執行法聲明異議 c.向交通法庭聲明異議 d.提起訴願 100年升官等。ANS: C 思維:吊銷駕駛執照 -> 刑罰法2條所指其他種類行政罰,為行政處分 道管條例交通事件 -> 一審地院"行政庭"管轄 請問為何不能選A? ---------------- 甲向鄉公所申請提供非都市土地相關資料,該鄉公所應於受理後幾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a.15 日內 b.25日內 c.30 日內 d.60 日內 100年原特三等。ANS:A 思維:行程法51條 政府機關對人民依法之聲請,未定處理期間,期間為2個月 政府資訊公開法15條 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之日起三十日內 ,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三十日。 個人在C、D取捨,請問15日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188.101

01/29 08:48, , 1F
第2題 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才對喔~第51條是以第14條有
01/29 08:48, 1F

01/29 08:50, , 2F
資料錯誤或不完整者,政府機關依法更正或補充之期間
01/29 08:50, 2F

01/29 08:55, , 3F
SORRY把15條打成51條了~
01/29 08:55, 3F

01/29 09:11, , 4F
第一題的部分,101.9月修正後行政訴訟法,增交通裁決事件訴
01/29 09:11, 4F

01/29 09:13, , 5F
訟程序,請參酌237之1,交通裁決事件回歸行政訴訟體系,且
01/29 09:13, 5F

01/29 09:14, , 6F
不經訴願程序,答案應為行政訴訟了~
01/29 09:14, 6F

01/29 19:37, , 7F
多謝解惑 謝謝!!
01/29 19:37, 7F

01/29 19:46, , 8F
抱歉 再請問行程法51條所指2個月適用時機為何呢?
01/29 19:46, 8F

01/29 22:31, , 9F
行程法51條係指人民依法向行政機關請求作為或不作為,EX:申
01/29 22:31, 9F

01/29 22:33, , 10F
請建照、執照等,較屬於課予義務,可搭訴願法第2、3條同看
01/29 22:33, 10F

01/29 22:49, , 11F
多謝回答!!
01/29 22:49, 11F
文章代碼(AID): #1Iw4acKk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Iw4acKk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