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典權概念一問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樹)時間12年前 (2014/03/12 11:03),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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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幾天在讀關於典權的概念時,忽然有些混淆,希望可以尋得各位解答。 民923:『典權定有期限者......出典人於典期屆滿後,經過二年,不以原典價回贖者, 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 又民913:『典權之約定期限不滿十五年者,不得附有到期不贖即作絕賣之條款。』 那假設今日A出典給B,雙方設定典權期限為10年,但過了12年後A仍舊無法贖回典物, 此時照923之規定,B取得典物所有權,但是照913之規定,因為期限不滿十五年, B是無法取得所有權的。 照這個情形,請問B到底能作何種主張呢? 還是說923的前提是必須超過15年呢?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5.70.182 ※ 編輯: arumtree 來自: 42.75.70.182 (03/12 11:06)

03/12 11:39, , 1F
絕賣條款是到期就變我的 跟923沒關係啊
03/12 11:39, 1F

03/12 11:43, , 2F
絕賣跟回贖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絕賣要另外登記
03/12 11:43, 2F

03/12 11:43, , 3F
那個15年是指你的典權期限必須超過15年才可以作絕賣約定
03/12 11:43, 3F

03/12 12:27, , 4F
絕賣要事先登記,跟取得是兩回事
03/12 12:27, 4F
謝謝各位回答 所以差異在於 若登記了絕賣條款是不需經過兩年等待 時間一到就變成我的囉? 這樣的理解有錯嗎@@? 那再請問 若透過923的方式 在到期兩年後由典權人取得所有權, 原來的出典人就不能再要求回贖了對嗎@@? ※ 編輯: arumtree 來自: 42.75.70.182 (03/12 13:19)

03/12 13:49, , 5F
我上面少了到期"不贖回"
03/12 13:49, 5F

03/12 13:49, , 6F
不是時間一到就變我的。而是時間到你不贖就變我的
03/12 13:49, 6F

03/12 13:50, , 7F
923是到期了不贖過兩年就變我的
03/12 13:50, 7F

03/12 13:51, , 8F
都變我的了你還要贖啥?拿錢來買啊。
03/12 13:51, 8F

03/12 13:54, , 9F
噢噢我理解了 謝謝樓上: )
03/12 13:54, 9F

03/12 22:07, , 10F
絕賣條款把它當作像是流押、流質契約比對比較好記
03/12 22:07, 10F
文章代碼(AID): #1J7ywBK6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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