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性別關係與性別平等(公民)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WhoWho)時間12年前 (2014/05/31 00:40), 編輯推噓0(0014)
留言1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法官會議最近對「性資訊流通」處以妨害風化罪所引發的爭議作出解釋,主張法律適 度限制性資訊的流通,並不違憲。依據上述訊息判斷,該解釋文所持的最主要論點是: (A)保障性言論應考量社會多數共通之性價值 (B)加重刑罰能有效遏止性資訊流通日趨氾濫 (C)性資訊流通不在出版自由保障的範圍之內 (D)性資訊的事前審查可以防止妨害社會風化 答案是A (我認為B選項,加重刑罰=題目中所提到的處以妨害風化罪,為什麼錯了?? A為什麼是對的??) .再生產勞動包括滿足勞動者的基本需求,使其可以持續進行生產;和生產新一代勞動力 (這句話是甚麼意思) .民國101年基於性別平等以及尊重個人權益,修改了民法何種規定? (A)夫妻原則不冠姓氏規定 (B)夫妻剩餘財產請求規定 (C)夫妻離婚取消再婚限制規定 (D)夫妻住所原則自行約定規定 答案是B (為什麼A和D是錯的,<民法>不是有提到刪除妻冠夫姓,妻從夫居之條文) .陪產假3日。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性平法15 產假、陪產假、安胎假)---女性受雇者 得享分娩假及產假,非依病假辦理。不包括同居者分娩時,非併入病假計算。陪產假非 依事假辦理。 (((不包括同居者分娩時,非併入病假計算)))---這句話是甚麼意思? .受雇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需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 ((上述的 預防接種 是甚麼意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80.7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1468034.A.6AD.html

05/31 00:55, , 1F
1 即便加重了 並沒有說可遏止阿
05/31 00:55, 1F

05/31 00:57, , 2F
性資訊流通就社會多數共通之性價值而言 應該是該限制吧
05/31 00:57, 2F

05/31 01:00, , 3F
你有去查101民法修了甚麼嗎?? 修的3個條文都是財產制阿
05/31 01:00, 3F

05/31 01:02, , 4F
冠夫姓跟住所早在87年修了
05/31 01:02, 4F

05/31 01:04, , 5F
預防接種 去問你媽比較快吧........
05/31 01:04, 5F

05/31 01:07, , 6F
你性平法15條 再看一下吧 他陪產假只限配偶
05/31 01:07, 6F

05/31 01:09, , 7F
非併入病假 是因為病假不給薪 但陪產假有
05/31 01:09, 7F

05/31 01:10, , 8F
他那句太囉嗦了 直接看法條比較清楚
05/31 01:10, 8F

05/31 01:30, , 9F
昏頭了 病假有給薪 事假才不給 你看勞工請假規則吧.....
05/31 01:30, 9F

05/31 20:59, , 10F
101年民法修正1030-1條,學理俗稱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05/31 20:59, 10F

05/31 21:01, , 11F
主要是針對第三人就夫妻財產分配不能行使代位權
05/31 21:01, 11F

05/31 21:02, , 12F
如果題目有說是大法官解釋,那就要看解釋理由書怎麼說明
05/31 21:02, 12F

06/02 14:36, , 13F
有刑罰規定和加重刑罰是兩回事
06/02 14:36, 13F

06/02 14:37, , 14F
民法僅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101改的 其他三個早就改了
06/02 14:37, 14F
文章代碼(AID): #1JYBI2Qj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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