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虧大 法院女書記官浮報加班詐領1194元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1月前 (2025/02/05 20:33), 編輯推噓11(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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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大!法院女書記官浮報加班詐領1194元 檢祭出33.5倍懲罰 ▲士林地院一名書記官溢領加班費獲緩起訴。(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耍小聰明慘了! 士林地方法院一名翁姓書記官,利用差勤系統漏洞,8次浮報加班時數,詐領新台幣1194 元加班費。翁女在偵訊時坦承犯行,並已將不當所得全數繳回。檢方考量其無前科,且歷 經司法偵查後已具警惕,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並命其於4個月內向公庫繳納4萬元,以示 懲戒。 緩起訴指出,翁女自2022年3月31日起,陸續擔任訓練執達員、執達員,並於2024年4月10 日升任書記官,在法院系統工作超過2年。 然而,她在2024年6月至7月間,利用職務便利及差勤系統漏洞,多次提前離院、未如實登 記加班時間,總計浮報加班8次,進而詐領加班費。 檢方抽絲剝繭發現,法院系統僅依賴員工手動輸入上下班與加班時間,缺乏即時監控,導 致提前離院仍能計入完整加班時數。 此外,系統未與監視器影像自動比對,導致部分時間缺乏佐證,如2024年7月2日翁女申報 加班時,監視器卻未有畫面顯示其在場。 另一方面,系統無法精確記錄離院與返院時間,使翁女多次「縮短」或未如實登記,進而 浮報時數。 同時,人事室審核僅依據系統數據,未對異常加班時段進行人工審查,造成審核上的漏洞 。 此外,系統缺乏異常行為警示機制,無法針對頻繁離院、重複申報加班等異常行為發出警 告,使該行為得以多次發生而未被察覺。 檢方認為,翁女行為已構成刑法第213條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及第339條詐欺罪,但考量她無 前科,且全數繳回不當所得,予以緩起訴1年,並於4個月內向公庫繳納4萬元,以達懲戒 與警示效果。 士院指出,發現浮報情事時,立即調查並依規定究責,對平日工作認真且已知錯改悔的同 仁,也會儘可能協助自新,一切按照規定,秉持「依法處理、不迴避、不包庇」的原則, 確保公平公正。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205/2903504.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6.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738758791.A.F73.html

02/05 22:32, 1月前 , 1F
這是被檢舉吧
02/05 22:32, 1F

02/05 22:48, 1月前 , 2F
肯定不只這八次而已 要馬人緣不好 要馬就是做得太超過
02/05 22:48, 2F

02/05 22:48, 1月前 , 3F
同事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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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01, 1月前 , 4F
政府凹小書的功德班不知道有幾小時,要不要也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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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57, 1月前 , 5F
推樓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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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17, 1月前 , 6F
推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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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34, 1月前 , 7F
小草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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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34, 1月前 , 8F
連政府也敢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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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34, 1月前 , 9F
很柯文哲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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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8:11, 1月前 , 10F
大家都知道浮報加班費最嚴重的是誰,怎不查呢?
02/06 08:11, 10F

02/06 09:17, 1月前 , 11F
那擺爛不給加班費、加班補休的機關首長應該如何處置?
02/06 09:17, 11F

02/06 10:15, 1月前 , 12F
士院書記官很會內鬥
02/06 10:15, 12F

02/06 10:44, 1月前 , 13F
高虹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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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2:10, 1月前 , 14F
查底層的都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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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2:33, 1月前 , 15F
高是用入職錢談的薪水跟入職後申請的薪水不同所以浮報吧
02/06 12:33, 15F

02/06 12:34, 1月前 , 16F
所以加班多少時數不是重點只要加班報的都是浮報XDD
02/06 12:34, 16F

02/06 12:57, 1月前 , 17F
法院不用打卡的只有一種職位 那個職位加班費永遠都領
02/06 12:57, 17F

02/06 12:57, 1月前 , 18F
滿 敢不敢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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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6:15, 1月前 , 19F
以後加班都報好報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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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6:24, 1月前 , 20F
感覺就是人緣不好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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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6:24, 1月前 , 21F
不過書記官這個工作也是真的慘,但版上就是有帳號一直
02/06 16:24, 21F

02/06 16:24, 1月前 , 22F
吹捧,真的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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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8:49, 1月前 , 23F
該給不給的該當何罪? 有在抓嗎? = =
02/06 18:49, 23F

02/06 21:33, 1月前 , 24F
有漏洞怎麼會被抓?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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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6:22, 1月前 , 25F
還有人在考書記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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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8:59, 1月前 , 26F
與職位無關
02/07 08:59, 26F

02/07 08:59, 1月前 , 27F
犯罪才是重點
02/07 08:59, 27F

02/07 20:11, 1月前 , 28F
法院差勤系統怪怪的 為什麼不是按指紋判定時間?
02/07 20:11, 28F

02/07 20:12, 1月前 , 29F
這內控有問題吧 為何可以不打卡又人工輸入加班時間
02/07 20:12, 29F

02/07 20:13, 1月前 , 30F
法院的人事室還給過? 沒究責?
02/07 20:13, 30F

02/08 12:17, 1月前 , 31F
不用打卡真的還假的
02/08 12:17, 31F

02/08 19:42, 1月前 , 32F
法院肯定很多這種浮報加班的
02/08 19:42, 32F

02/11 05:33, 1月前 , 33F
一堆刷卡閃人的,沒人檢舉就裝沒看到
02/11 05:33, 33F

02/12 15:01, 1月前 , 34F
沒被抓去關10年 算手下留情了
02/12 15:01, 34F
文章代碼(AID): #1derg7zp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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