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刑法:重傷致死vs.殺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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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silme時間13年前 (2013/05/09 06: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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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法律申論,請不要考慮舉證的問題。殺甲之故意,就要作出殺之行為,及致甲於死之結果之認識及決意。題示情形,「我希望他能活著,讓他感受身體障礙者的痛苦」. 代表了沒有致甲於死之故意,所以只能論重傷故意。一、故意重傷. 二、過失致死. 三、重傷致死(趕的話只寫這段). 參考囉。. --. 發信站:

推噓11(11推 0噓 5→)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patetic ( )時間13年前 (2013/05/09 05: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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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在讀"加重結果犯",後面都還沒學過。. 突然很好奇,因為"普通傷害"和"重傷". 兩者的區別已經有學過了;. 可是,. 總覺得"重傷罪致人死"和"殺人罪之既遂"很接近,想使人重傷本來就很容易致死,. 實務上難道不會難以區分嗎?? 由客觀之外在行為也很難去判斷行為人的內心想法。. 若我是一個殘障,
(還有12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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