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抵押權次序讓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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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是對的 我剛剛也算了一下. 乙次序讓與丁 次序未變動 但乙丁所可得到的清償額由丁優先受償. 丙戊次序交換 戊變成第二順位 丙變成第四順位. 所以次序是. 1.乙(丁優先受償):200萬. 2.戊:800萬. 3.丁:400萬. 4.丙:200萬. 抵押物拍賣1200萬所得分配如下. 1.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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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快要被這本"一試解題書"搞瘋了...... 【題目如下】. 甲設定抵押權一、二、三、四順位予乙、丙、丁、戊四人,擔保債權額各為200 萬、. 200 萬、400 萬、800 萬。各抵押權存續中。乙將第一次序讓與丁,丙經乙丁同意後. 將其第二次序與戊之第四次序變更,均有辦登記且通知甲,嗣後乙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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