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抵押權次序讓與問題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towar (戰鬥目的即戰士生存意義)時間13年前 (2013/07/24 10:31)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 2人參與討論串1/3 (看更多)
我真的快要被這本"一試解題書"搞瘋了.....
【題目如下】
甲設定抵押權一、二、三、四順位予乙、丙、丁、戊四人,擔保債權額各為200 萬、
200 萬、400 萬、800 萬。各抵押權存續中。乙將第一次序讓與丁,丙經乙丁同意後
將其第二次序與戊之第四次序變更,均有辦登記且通知甲,嗣後乙聲請拍賣所得價金
1200萬元,抵押權金額分配價金為何?
【該解題書答案】
乙100萬 丙未受分配 丁300萬 戊800萬
【解題書的解答理由】
乙因讓與順位予丁,係由丁先分配乙之數額200萬 ←這我也這樣計算
丙戊更換次序合法,戊優先受償800萬 ←這邊我也是這樣計算
剩餘200萬由乙丁按債權額比例1:1均分 ←我沒看過這種算法!
我是上張台大老師的物權,所以我學的是張台大老師那一套
同樣類似的題目出現在張台大物權書上97年律師第二題
解題最後並沒有所謂的餘額債權比例均分的問題
如果照書上的解題方法
第一、二順位的分配沒有問題
到丁順位分配時是由丁就第三順位分配金額200全拿(97考題是100)
乙無剩餘金額可受分配故受分配金額為0
所以如果依照物權書上的解法應該是
乙0 丙0 丁400 戊800
請問版上同學,這兩套答案到底哪一套是對的!??!(我整個混了@@)
另外....有人跟我覺得一樣這本解題書問題很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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