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抵押權次序讓與問題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mvpai3mvp)時間13年前 (2013/07/24 10:51),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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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war (戰鬥目的即戰士生存意義)》之銘言: : 我真的快要被這本"一試解題書"搞瘋了..... : 【題目如下】 : 甲設定抵押權一、二、三、四順位予乙、丙、丁、戊四人,擔保債權額各為200 萬、 : 200 萬、400 萬、800 萬。各抵押權存續中。乙將第一次序讓與丁,丙經乙丁同意後 : 將其第二次序與戊之第四次序變更,均有辦登記且通知甲,嗣後乙聲請拍賣所得價金 : 1200萬元,抵押權金額分配價金為何? : 【該解題書答案】 : 乙100萬 丙未受分配 丁300萬 戊800萬 : 【解題書的解答理由】 : 乙因讓與順位予丁,係由丁先分配乙之數額200萬   ←這我也這樣計算 : 丙戊更換次序合法,戊優先受償800萬 ←這邊我也是這樣計算 : 剩餘200萬由乙丁按債權額比例1:1均分 ←我沒看過這種算法! : 我是上張台大老師的物權,所以我學的是張台大老師那一套 : 同樣類似的題目出現在張台大物權書上97年律師第二題 : 解題最後並沒有所謂的餘額債權比例均分的問題 : 如果照書上的解題方法 : 第一、二順位的分配沒有問題 : 到丁順位分配時是由丁就第三順位分配金額200全拿(97考題是100) : 乙無剩餘金額可受分配故受分配金額為0 : 所以如果依照物權書上的解法應該是 : 乙0 丙0 丁400 戊800 : 請問版上同學,這兩套答案到底哪一套是對的!??!(我整個混了@@) : 另外....有人跟我覺得一樣這本解題書問題很多嗎!?!??~"~ 你應該是對的 我剛剛也算了一下 乙次序讓與丁 次序未變動 但乙丁所可得到的清償額由丁優先受償 丙戊次序交換 戊變成第二順位 丙變成第四順位 所以次序是 1.乙(丁優先受償):200萬 2.戊:800萬 3.丁:400萬 4.丙:200萬 抵押物拍賣1200萬所得分配如下 1.乙:200萬 2.戊:800萬 3.丁:200萬 4.丙:0 乙丁受償金額總額 由丁優先受償 所以最後答案是 1.乙:0萬 2.戊:800萬 3.丁:400萬 4.丙:0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49.252

07/24 10:53, , 1F
謝謝>"<
07/24 10:53, 1F

07/24 10:53, , 2F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啊,這要是民法不好的考聲不會被誤導嗎!??!
07/24 10:53, 2F

07/24 10:54, , 3F
但是如果能抓到錯誤 就代表自己很有實力阿XDD
07/24 10:54, 3F

07/24 10:55, , 4F
那個1:1應該是次序拋棄給特定人的算法 他可能貼錯了
07/24 10:55, 4F

07/24 10:56, , 5F
我起初還以為是我的概念錯了,害我超恐慌的>"<
07/24 10:56, 5F

07/24 10:57, , 6F
考前症候群啦 加油
07/24 10:57, 6F
※ 編輯: mvpai3mvp 來自: 210.69.149.252 (07/25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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