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關於民法婚約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婚約是根據契約自由原則與我國傳統文化下的產物,故他有契約上的效果。. 又由於婚約身份行為,故不能請求強迫履行。. 至於976你可以把它想象成,瑕疵擔保。(非法律上的解釋,我個人是這樣理解976). 賠償,我記得只能要求返還因為訂定婚約給予的東西是一種負負擔的贈與,或以婚約. 解除或違反為解除條件的贈
(還有135個字)
內容預覽:
在讀賴老師的課本. 結果發現三個問題,希望好心的前輩能幫我解除疑惑. 1.書上說,婚約雖為婚姻的預約但並非結婚必經的程序,雇雙方當事人並不因. 婚約而取得任何身分上的法律效果. 我明白婚約不能請求強迫履行,但是如果訂定婚約後又因過失而違反976條,. 另一方不是可以解除婚約並請求損害賠償嗎?還包括心
(還有8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