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父母不贊成的婚姻會幸福嗎?
看板FamilyCircle (家庭板)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7年前 (2007/08/03 23:17)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wijnreder (><)》之銘言:
: 我是女生
: 尚未論及婚嫁 才23歲
: 只是想要聽聽大家的意見
: 交過三過男朋友
: 已經有覺悟我喜歡的男生家裡不太會認同(原因複雜)
: 想要請問
: 經濟獨立
: 男方家庭認同支持
: 雖然沒有家人當後盾
: 有女生勇敢的結婚嗎?
: 當然大家的狀況不同
: 只是想要聽聽大家的情形
妳才23歲
可以多體會愛情看看
到三十歲結婚 也不遲吧!
女人有自己父母的認同 是最好的!
尤其 現在是男女平等時代
女人已經可以不用"倒貼"男人 "幫男人"生小孩了
(英 法 韓 美 已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連大陸都有"雙姓"了)
女人婚後 若可以像男人一樣 一輩子有自己父母相挺與支持 有個感情的港灣!
就可以避免像傳統女人一樣 婚後被夫家控管 猶如夫家走狗 處處聽命夫家!
這種"隸屬"夫家的代價 是很大 很不自由的! 甚至是不健康 後遺症很多的!
父母不認同 其實 也是會傷到自己父母的感受啊!
何必如此絕呢?
與其如此 還不如慢慢讓他們了解妳的男友 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
讓他們真正了解 妳為何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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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越年長 越有智慧
愛情與婚姻 是人生大事
沒必要匆匆決定!
用時間與感情累積 然後兩人很有共識 很自然走向婚姻之路
是不是較穩當與無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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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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