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滿] 我爸

看板FamilyCircle (家庭板)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8年前 (2007/10/15 20:14),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9 (看更多)
※ 引述《KINL (KINL)》之銘言: : 因為你的父親有潔癖,大男人,自 : 私霸道,自以為是的嘴巴壞等。 : 怎麼辦呢?自己搬出來住或是早點 : 結婚搬出去住就解決了。 我反對為了逃離家而結婚! 這種故事已發生過太多! 有些女人, 以為逃離了原生家庭, 跑去結婚, 就能解決問題. 沒想到, 只是一個坑, 跳到另一個坑! 一樣都不快樂! 也有那種婚後才發現: 別人家最後還是不如自己老家溫暖的! 還是自己爸媽比較好!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85.201

10/18 01:50, , 1F
沒錯~結婚不代表跟自己的家一了白了~而是三個家的開始
10/18 01:50, 1F
文章代碼(AID): #174rcmns (FamilyCirc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1
2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9 篇):
1
1
1
1
1
2
1
3
18年前, 10/14
2
2
0
2
6
14
文章代碼(AID): #174rcmns (FamilyCir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