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銀行考題

看板Finance (金融業)作者 (再見了...)時間15年前 (2010/10/16 18:36),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 引述《jammly (掰掰)》之銘言: : 1.保付支票,為付款銀行應下列何者之請求,在支票上記載保付或照付字樣的支票? : (A)發票人或受款人 (B)發票人或付款人 (C)付款人或債務人 (D)受款人或債務人 : 答案:(A) : 台中商銀98年金研院給的答案是(A),之前有看到題目一樣給(B) : 我個人也覺得是(B) : 2.某公司之折舊方法,原採用定率遞減法,今改為年數合計法,是屬於? : (A)會計估計之變動(B)會計原則之變動(C)會計計算之錯誤(D)會計錯誤之更正 : 答案:(A)與(B)都給分 : 台中商銀97年的考題,金研院公佈(A)與(B)都給分 : 但過去的觀念都(B)不知道是不是會計準則有更改導致(A)也給分? : 所以想請教版上大家的意見,如果這兩題又出現,應該要選哪個答案比較好? 第二題答案應該是A沒錯,B是以前的作法了 而關於第一題,我稍微翻了一下票據法..沒看到明文的規定 所以用google搜尋了一下 http://chcsdl.open2u.com.tw/old_course/j/jf/download/jf03.pdf 裡面寫到的關於保付支票的部分,不過這應該是實務上的作法 另外有版友舉票據法第138條之規定 「付款人於支票上記載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義字樣並簽名後,其付款責任與匯票承兌人 同。 付款人於支票上已為前項之記載時,發票人及背書人免除其責任。 付款人不得為存款額外或信用契約所約定數目以外之保付,違反者應科以罰鍰,但罰鍰 不得超過支票金額。 依第一項規定,經付款人保付之支票,不適用第十八條、第一百三十條及第一百三十六 條之規定」 裡面似乎並無說明付款人是應「付款人」請求而為保付.. 請大家一起協助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53.71

10/20 18:14, , 1F
折舊 耐用年限 現在改為估計變動了
10/20 18:14, 1F
文章代碼(AID): #1CkO10Ym (Finan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4
11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3
12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6 篇):
3
12
4
11
文章代碼(AID): #1CkO10Ym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