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彰銀合併案 公股:準備好了

看板Finance (金融業)作者 (神瘋)時間12年前 (2013/07/23 19:28), 編輯推噓6(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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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俗語說的好!~民不與官鬥! 這一件事打從6、7年前開始就擺明不給併!!!算是政府難得有始有終、從沒立場搖擺 的一貫政策!!! 就算你們這一些鍵盤金融員寫的多氣憤!~也改變不了這事實!! 說因為這合併案買台新彰銀股票的股民怎麼辦? 只能說投資本來就有風險!~若當初這一種政府不給併的系統風險沒有估計到的話 只能說風險沒分析好!~請停損出場!謝謝!!! 這種野蠻的事政府怎麼可以幹呢?對不起,這世道本來就是拳頭大的人說話! 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年輕人可能還不清楚、沒體會到! 這種事情野蠻嗎?最近美國政府要實施肥咖條款!~有美國籍的客戶帳戶資料 都要給美國國稅局查帳!~因此最近老是這檔事!忙翻了! 為啥台灣人的帳戶資料要給美國!!對不起!就是因為美國拳頭夠大! 沒人不敢不給~相較之下!~台新彰銀案已經說明白很久了!~中華民國政府還很斯文呢! 沒叫你股權吐出來呢! 金融合併法是訂給沒跟政府有關的案子用的!~跟政府有關的!~對不起!不適用!! ※ 引述《ccid (ccid)》之銘言: : 這個政府都是這樣呼弄人民 : 只會講彰銀不能被併 : 台新投資的錢呢?? 怎麼回收?? 裝死阿 : 反正你可以投資 一個爛銀行(不好意思 以前他就是很爛) : 然後不能退出 : 然後還說受害者真的太可惡 : 這種態度反映道很多政府的施政 就是這樣亂搞的 反正他說了算 : ※ 引述《fillion (啟程)》之銘言: : :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8043961.shtml : : 彰銀合併案 公股:準備好了 : : 【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台北報導】 2013.07.22 02:46 pm : : 財政次長曾銘宗上午強調,彰銀(2801)董事會本周五(26日)公、民股東將全面攤牌, : : 公股會以「董事長違反分層負責、不符公司治理」等反對理由,力保公股權益。同時, : : 他還以金鼎證、開發金(2883)為例,當初就算開發金擁有超過金鼎五成持股都無法達到 : : 「非合意購併」,何況彰銀案,台新金持股只有22.5%,「怎麼可能適合、容許台新金 : : 達成非合意購併」。 : : 另外,今早媒體報導兆豐金手中持有12.01%的台企銀股票,擬在官方同意、最高10% : : 上限內,由陸銀接手。對此,曾銘宗上午鄭重強調「不可能發生」,財政部不要創造台企 : : 銀的第二大股東,政府「不願意再見到類似彰銀的情況」。 : : 曾銘宗表示,當初台企銀近13%股權釋股時就已設定條件,「不願有第二大股東」, : : 就是怕影響公股的主導性,因此當時轉換債的申請條件,已明文規定,不能創造第二大 : : 股東,因為政府不願再見到類似彰銀的情況。 : : 至於本周五彰銀董事會,公、民股將正式大攤牌。曾銘宗表示,依照董事會程序, : : 常董會在一個月內需將會議紀錄送進董事會備查。此雖為法定程序,但本周五,公股代表 : : 將表達反對立場,縱使公股席次不具主導性,但進入會議前將會表達立場,針對彰銀董事 : : 長交辦違法分層負責,與公司治理不符,提出反對。 : : 曾銘宗表示,財政部已作好沙盤演練,法律程序上也都做了充分準備,以確保公股銀 : : 行的權益。他重申,公股維持先前在常董會上的立場,針對其違反內部分層負責和公司應 : : 有的公司治理規範,公股代表將在會中表達立場。最希望此案不要進入備查,若台新金強 : : 行表決,公股將要求完整紀錄、並列為董會正式紀錄報告。 : : 但若台新金一意孤行強行通過此案,對此,曾銘宗反問回應,一般民間整併,以金鼎 : : 證券為例,當初開發金持股超過50%都無法完成非合意購併,台灣從來沒有一宗非合意購 : : 併,且財政部在彰銀公股還有20%、台新金22.55%,可以完成非合意購併嗎?這樣合理嗎? : : 適當嗎?表達財政部堅決反對的立場。 : : --- : : 我承認一開始被標題誤導,以為準備好要被併了 XD : : 沒想到連台銀代理董事長曾次長都跳出來放話了! : : 7/26(五),除了要關心台銀放榜, : : 順便關心一下彰銀董事會結果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8.7

07/23 19:32, , 1F
許多年輕人認為自己角度的公理,就是正義。
07/23 19:32, 1F

07/23 20:24, , 2F
撐到2016剛好某人下台,台新的特別股也到期了~~
07/23 20:24, 2F

07/23 20:24, , 3F
賣給陸資好啦
07/23 20:24, 3F

07/23 20:25, , 4F
彰銀資產重估後,隨便賣地都是現金滿滿,根本不需要併購
07/23 20:25, 4F

07/23 22:52, , 5F
開發金併金鼎證也沒官股,持股逾5成也是沒成功
07/23 22:52, 5F

07/23 22:53, , 6F
沒有法律規定持股幾成就一定要給你併
07/23 22:53, 6F

07/23 22:56, , 7F
只有公司法規定合併要股東會特別決議
07/23 22:56, 7F

07/23 23:00, , 8F
後來金鼎證就被開發金賣給群益證了,只差在該適時"放下"
07/23 23:00, 8F

07/23 23:01, , 9F
和官股民股無關,大部分鬧的沸沸揚揚的案子都是市場派入主
07/23 23:01, 9F

07/23 23:02, , 10F
另外金控法也沒規定一家金控不能兩家銀行,有些人想誤導
07/23 23:02, 10F

07/23 23:03, , 11F
公然說謊根本當銀行高層主管不太適格,請金管會解任
07/23 23:03, 11F

07/23 23:03, , 12F
解任說謊的某銀行高層人員
07/23 23:03, 12F

07/23 23:38, , 13F
中信肯放棄也剛好是因為台新的關係
07/23 23:38, 13F

07/24 00:06, , 14F
REX你放心啦 你在彰銀不會掛上台新的名字的
07/24 00:06, 14F

07/24 00:07, , 15F
整件事只能怪無董橋得不好 投資本來有風險
07/24 00:07, 15F

07/24 00:07, , 16F
可惜沒有公開說明書
07/24 00:07, 16F
文章代碼(AID): #1HxcZIvR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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