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一銀 銀行法一題

看板Finance (金融業)作者 (小乓乓)時間12年前 (2014/05/04 11:23),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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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甲提供新台幣1000萬元之資金,利用乙之名義擔任股東,設立丙有限公司,並由乙擔任 董事負責經營。又甲為丁銀行之董事,甲如利用丙有限公司向丁銀行申請借款800萬元, 以供甲自己使用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丁銀行得對丙有限公司辦理無擔保授信 (2)丁銀行僅得對丙公司辦理擔保授信,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 (3)丁銀行對丙有限公司辦理授信時,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4)丁銀行對丙有限公司辦理授信時,應以甲及乙為連帶保證人 答案(2) 所以 1.丙公司是丁銀行的利害關係人(按照答案反推) 2.是因為丙公司是甲(丁銀行負責人)投資的公司嗎?? 3.但是股東名義是用乙掛名,而且申請借款時沒有證據推定就是甲投資 (因為股東名義是掛乙...) 4.所以甲算是丙公司的股東還是投資人呢? 這樣子甲&丙公司&丁銀行到底成立為利害關係者的原因是什麼呢?? 好疑惑阿~~~~ 資質愚鈍,請高手解答,謝謝!! 58,59這兩題害得我好慘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59.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inance/M.1399173823.A.9B0.html

05/04 11:32, , 1F
借他人名義者亦同
05/04 11:32, 1F

05/04 11:33, , 2F
銀行法§33-4可以解答你的問題
05/04 11:33, 2F

05/04 11:57, , 3F
人頭公司
05/04 11:57, 3F

05/04 12:03, , 4F
人頭目的是為規避利害關係人之規定,故有33-4之規定
05/04 12:03, 4F

05/04 12:05, , 5F
看不清楚題目人物間關係很正常,但只要知道背後目的即可
05/04 12:05, 5F

05/05 10:59, , 6F
謝謝兩位!!
05/05 10:59, 6F
文章代碼(AID): #1JPRA_cm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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