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銀前總經理詐領1萬1880元緩訴 女秘書判

看板Finance (金融業)作者 (qwerty)時間1天前 (2025/02/14 09:1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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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531610 台灣銀行前總經理許志文2023年2月被檢舉指示女秘書收集單據不實核銷業務費,許獲緩 起訴確定,女秘書陳心如卻被訴;陳女不認罪,辯聽命行事,台北地院審理,依詐欺取財 罪判陳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許志文任內被檢舉不實核銷的業務費是10萬多元,事情爆開後閃辭;檢方調查,許用詐來 的錢支付司機的罰單、開會時的交通及住宿等開銷,但認罪獲緩起訴,許後來支付國庫20 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檢方指控,陳心如的配偶鄭世揚2021年5月7日在台北市「慕舍」酒店Molino de Urdaniz 餐廳與朋友聚餐消費,陳女委由鄭結帳時請餐廳在發票上登打台灣銀行統編,「慕舍」酒 店服務人員於是開立金額1萬1880元的發票,由鄭交付予陳心如。 許志文後來指示陳心如在發票上蓋印「業務宣導費,為推介業務,招待業務相關人士,款 已墊付」戳記,經許簽名,向台銀申請業務宣導費,詐得1萬1880元。 法院開庭,陳心如辯稱有權支配業務宣導費的人是許志文,她只是協助主管處理事務,還 稱沒有詐欺故意,但法官認為她的辯解無理由。 判決書指出,陳心如與許志文共同在發票上以戳記不實登載,向台銀申請業務宣導費,使 台銀總務處核撥不該核撥的業務宣導費,考量陳女詐得金額不多,許又已將犯罪所得繳回 ,依法量刑。 ------------------------------------------------------ 可憐的秘書 在權力底下不得不從 話說這樣有案底他還能工作嗎 還是繳了9萬就繼續上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94.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nance/M.1739495993.A.C54.htmlhiragana: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2/14 09:26

02/14 17:08, 21小時前 , 1F
以台銀的尿性一定沒事啊
02/14 17:08, 1F

02/15 12:29, 1小時前 , 2F
主謀緩起訴 下屬判刑喔?
02/15 12:29, 2F
文章代碼(AID): #1dhfevnK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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