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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票據法付款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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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支票在發票日的一年內都可以作提示的動作,而這句話意思是說執票人建議. 在發票日的7日(or15日)內去作提示,因為如果超出這段期間,執票人會喪失一些. 權利(部分追索權),你可以把票據法130條~136條一起再看一看. 另外,提示 =/= 領現,這部分你可能再要多看看. 支票會跑到票交所表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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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超新手,. 看書之後有些很疑問,請各位高手指教. 票據法定提示期限:. 發票地跟付款地在同一省市,為發票日後七日. 不同省市,為發票日後十五日. 這段條文是說執票人拿票據去兌現. 按地區不同,可能要7-15天才能拿到現金嗎?. 那為什麼講票據交換所的時候,. 又說第一天票據整理日. 第二天票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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