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警察三等特考錄取人員將於警大受訓???
以下資料給大家參考整個訴訟程序...(決定書,裁判書內容網路有)
1.考試院
訴願決定書 97考台訴決字第129號 98考台訴決字第007號
2.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裁判書 字號 98,訴,710 日期 98.08.06
3.最高行政法院
裁判書 字號 98,裁,2317 日期 98.09.24
結論 1.98年9月24日 確認內政部敗訴
2.主文 原處分撤消
原處分機關應將訴願人安排至警大受訓四個月以上
3.原處分的不適法 使得今年三等分發得以公平方式派官
4.看決定書應該是94年以後原處分取消(92這數字不清楚哪來?)
個人看法:
聽學長說以前一個分駐所或派出所..乙等特考一次可以考過十幾個人...
不然就是聽消防學長說..考試時都當作開同學會喝到茫茫..隔天東張西望.
左顧右盼就可以考上..沒考上的是因為酒量太差爬不起來缺考....
但近幾年三等缺額越來越苛..警大秘笈(洩題寶典)..讓非警大體系生..
看的到吃不到...每年苦讀...卻幾乎難以上榜(今年知道敗訴乾脆只開40)
使出這種"開小門戰術"...真夠$%^$@#
更狠的是.."關後門戰術"..讓勇於力爭上游的人即便上榜
因為沒去受訓四個月以上...所以無升官資格..
又要再熬積分.苦讀才有機會
當我們是狗嗎? 事實上我們能力.經驗.沒有警大生差.
依我觀察絕對比"出一張嘴"利害!
這種不公平的制度...不是早就應該被翻案嗎! 這是遲來的正義...
生為基層的隊員 警員 其實應該是都要支持並開心的!而不是內鬨.嫉妒...
真的感激有去積極爭取的人維護後輩的權益!
ps後續補訓順序就是看內政部安排..消防署說要比照警政署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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