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救狗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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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31→)留言4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eneabcdef (恆星)時間17年前 (2008/07/04 16: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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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目前的模糊地帶了. 消防法明定消防三大任務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 很明顯並沒有為民服務這條. 可是近年來外勤消防弟兄. 最大宗的勤務除了緊急救護就是為民服務了. 對於在台灣畸形的消防人口比(人口數/消防人力). 造成極大的消防人力之負擔. 可是多年來仍然無法將其脫離消防之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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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gracee (共看月亮!共數星星!)時間17年前 (2008/07/04 15: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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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教正職人員. 救狗救貓等 這也算是「勤務」之一嗎?. 還是歸類於「為民服務」?. 我想知道正確答案. 謝謝<(_ _)>. --. ◥◣◥◣◥◣◥◣◥◣◥◣◥◣◥◣◥◣◥◣◥◣◥◣◥◣◥◣◥◣◥◣◥◣. 我的相簿 @ 無名 http://www.wretch.cc/album/sgrac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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