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救狗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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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教正職人員. 救狗救貓等 這也算是「勤務」之一嗎?. 還是歸類於「為民服務」?. 我想知道正確答案. 謝謝<(_ _)>. --. ◥◣◥◣◥◣◥◣◥◣◥◣◥◣◥◣◥◣◥◣◥◣◥◣◥◣◥◣◥◣◥◣◥◣. ◣我的相簿 @ 無名 http://www.wretch.cc/album/sgrac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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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目前的模糊地帶了. 消防法明定消防三大任務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 很明顯並沒有為民服務這條. 可是近年來外勤消防弟兄. 最大宗的勤務除了緊急救護就是為民服務了. 對於在台灣畸形的消防人口比(人口數/消防人力). 造成極大的消防人力之負擔. 可是多年來仍然無法將其脫離消防之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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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我以我個人淺見 回一點文 先說好我不具備專業消防知識. 以下僅為我個人看法. 對 這是消防法. 我們陸海空軍有軍法 警察有警察職權行使法. 這些 [ 法 ] 是規定大綱. 例如軍人以服從為天職 捍衛國土 鞏固行政中樞 效忠領袖諸如此等.... 這些 [ 法 ] 是以大綱論.. 但是還有很多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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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須有其界線,台灣現在為民服務的範圍簡直是完全失控. 國軍如果戰力很強 東亞稱雄 那軍中的管理方式或許還直得一提. 以國軍現行的戰力跟社會形象 我看還是算了吧. 農民種田是營利行為,怎麼可以動用公部門圖利特定農民?. 以此類推 飲料店請不到人是不是也有權叫國軍派人駐點支援?. 拉拉山水蜜桃盛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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