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海外投資觀念釐清?

看板Foreign_Inv (海外投資)作者 (阿比蓋爾)時間11年前 (2014/07/11 10:54), 編輯推噓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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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yeto (soyeto)》之銘言: : 大家好, : 小弟打算進行美國ETF的投資, : 原本看了綠角大的文章預計開立美國券商帳戶, : 但是在資料蒐尋的過程之中發現幾個問題,想在這裡請大家幫我釐清! : 1.海外券商與複委託的選擇? : 海外券商與複委託比較起來的優點是 : 1)手續費等相關費用相對便宜, : 2)可以申請預扣的30%股息所得的退稅。 : 退稅的部分,目前看來,似乎有個灰色地帶, : 就是IRS基於信賴投資者的部分,只要申請退稅好像都可以成功? : 但從官方文件上看來,應該是只有非美國地區的股息所得才可以退稅。 : 也許現在沒有追稅,但難保之後會進行。 : 國內券商複委託的其中一個缺點是全部預扣30%股息所得,無法辦理退稅。 : 但在Allanlin大的文章中發現,有些券商也開始提供1042 表,投資人可自行申請退稅? : http://allanlin998.blogspot.tw/2013/02/1042.html : 如果是這樣,那複委託的缺點就只剩下費用的部分, : 而這個部份可以靠減少交易次數來降低損失 : 可是如此又延伸出一個問題,就是複委託就我所知是以公司名義進行海外投資, : 這樣要怎麼知道退稅要退到哪?退給誰 @@ : 就我個人而言,如果兩者的差異只在手續費,那麼我會比較傾向複委託的方式, : 畢竟感覺起來,與海外券商相比, : 萬一發生了問題,似乎比較可能有相關的人員可以幫忙? 美國30%的預扣稅到底可不可以退, 一直都有很多討論, 我也是屬於認為不該退的那方. : 2.遺產問題 : 若沒有在生前處理好,這會是個很大的問題。 : 而且沒有人可以預知自己的生命會在哪個時候走到盡頭。 : 尤其隨著海外的資產增加,被扣30%遺產稅,或是根本拿不回來,真的會欲哭無淚。 : 就目前所知,若以複委託進行海外投資, : 不會有遺產稅問題(因為公司/財團法人不會死亡) : 而遺產的處理,就跑台灣相關法令流程即可。 : 不知道這部分的理解正不正確? 遺產稅的問題可以使用保險的方式轉移風險(參考#1HmTXVt9) 如果是頻繁交易的投資人, 海外券商可以省下更多的手續費, 而省下的手續費可以用來轉移更多的風險, 因此使用海外券商還是很有優勢的. 但對於交易次數較少的投資人來說, 複委託其實沒有輸那麼多. 不過這是在當資產變遺產後還可以順利拿回來的情況. 而且也不是說你選擇了複委託就必須完全放棄海外券商, 再怎麼樣美國對於非居民還是有6萬美金的免稅額(目前相當於180萬台幣). 如果頻繁和小金額的交易透過海外券商, 大金額的交易改用複委託, 不僅可以有效地將資產透過複委託持有, 減少遺產稅帶來的風險, 也可以降低交易的手續費, 減少投資的成本. 複委託和海外券商都是工具, 可以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使用. : 3.獲利? : 會進行海外投資,是因為覺得台灣的投資標的索取太多的額外費用,壓縮獲利空間。 : 但如上所述,以美國市場為例,若是美國股利所得會被扣30%的稅, : 加上手續費等等其他的附加費用, : 海外投資的獲利仍然會比國內投資好嗎? : 也就是,值不值得承擔相關風險而進行海外投資呢? 你的台灣投資標的, 指的是國內企業(股票)還是國內有的商品(基金), 因為這是海外投資版, 我就當做是指透過基金投資海外吧. 假設有一隻標的配息是5%(很高了吧), 預扣30%就是1.5%, 乍看之下好像跟某些基金的經理費差不多了? 剛剛稍微Google了一下關於預扣稅和法人的資訊, 在IRS的文件( http://www.irs.gov/pub/irs-pdf/p515.pdf )中寫著 A payee is subject to NRA withholding only if it is a foreign person. A foreign person includes a nonresident alien individual, foreign corpora- tion, foreign partnership, foreign trust, foreign estate, and any other person that is not a U.S. person. 其實基金公司也不一定可以免除預扣稅, 更糟的狀況是你先被扣了預扣稅, 再被扣一次經理費. -- 目前看到大部分討論透過複委託進行海外投資大多侷限在美股, 或香港. 但事實上複委託可以投資的市場有很多個, 也都有不錯的標的可以選擇. 由於每個國家的稅務規定都不一樣, 也許會有更適合台灣人的方式也不一定. 小弟也是自己緩慢地摸索中, 如果有熟悉其他市場的人也可以一起分享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08.8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oreign_Inv/M.1405047294.A.BCB.html

07/11 11:00, , 1F
我是把省下的費用買國際保單,夠 非常夠用~
07/11 11:00, 1F

07/11 17:21, , 2F
遺產麻煩的是程序問題 稅金是其次 某人的遺產是五萬鎂
07/11 17:21, 2F

07/11 17:23, , 3F
免稅 但怎麼拿回來 要和甚麼單位打交道 提供甚麼文件才算
07/11 17:23, 3F

07/11 17:24, , 4F
完備 多數人是一無所知 如果用暗著來的方式(把帳密給家人)
07/11 17:24, 4F

07/11 17:25, , 5F
那免稅額是多少 就不重要 反正已經打算不照規定走了
07/11 17:25, 5F

07/11 17:29, , 6F
基金(包含ETF)會被收取(該收的)預扣稅 再扣管理費
07/11 17:29, 6F

07/11 17:29, , 7F
看年報就知道了
07/11 17:29, 7F

07/11 22:17, , 8F
暗著來, 其實已經觸犯逃漏稅了吧? 記得美國是刑事...
07/11 22:17, 8F

07/11 22:18, , 9F
不知道哪天老大哥缺錢, 腦袋才會動到這塊來就是了
07/11 22:18, 9F

07/11 22:19, , 10F
我看很多人都打算暗著來啊 (笑) 帳密寫在遺囑裡了
07/11 22:19, 10F

07/11 22:19, , 11F
支票已簽好了 提款卡準備好了 JTWORS也上陣了
07/11 22:19, 11F

07/11 22:28, , 12F
哪泥!? 暗著來不是直覺就應該這麼做的嗎@@"
07/11 22:28, 12F

07/12 11:38, , 13F
暗著還是有拿不到的風險,之前才有網友被要求驗證簽名...
07/12 11:38, 13F
文章代碼(AID): #1Jlr7-lB (Foreign_I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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