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美國券商聯名帳戶遺產稅結算之必要

看板Foreign_Inv (海外投資)作者 (bee)時間1年前 (2023/03/27 14:20), 1年前編輯推噓4(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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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niorgreen (寶寶加油)》之銘言: : 請問與先生開立嘉信聯名帳戶後,如果我過世,遺產繼承手續是否必要? : 根據嘉信的說明,開立Joint Tenants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帳戶後, : 雙方對帳戶具有同等的所有權。 : 如果一方過世,向券商提交死亡證書後,帳戶所有權將自動轉讓給在世的共同持有人, : 但仍需要在進行稅務結算,也就是向IRS取得「轉讓證書」(根據IRS規定是死亡後9個月內) : 嘉信在收到轉帳證書後,會將共同帳戶內的資產轉移到在世共同持有人的個人帳戶中。 : 我的問題的是: : 既然共同持有雙方都能對帳戶進行資產匯入、匯出、買賣的行為, : 是不是一定要在一方過世後告知券商並進行稅務結算? : 不告知會有甚麼樣的風險嗎? : 我能想到的可能問題是 : 1. 贈與稅: : 不過我查到的資料是非居住外國人贈與非居住外國人"配偶"的年度贈與稅 : 扣除額有$155,000,贈與小於這個金額不需要申報。 : 那只要我先生年度內提領小於這個金額,是不是就能避開贈與稅的問題? : 2. 更新W8-BEN表格時涉及偽造文書: : 共同持有人均須個別提交W8-BEN表格。要更新時如果我已經過世,我先生就要代替我 : 更新,這部份可能涉及的偽造文書。 : 如果不考慮第二點(假想不會被抓到),是不是辦理繼承手續就不是很必要? : 原本是想跟先生說按照規定走,cover遺產稅的定期壽險也已經安排好了 : 可是我看了IRS的文件,要取得轉帳證書的流程真的是十分複雜啊 : 先生的英語能力不是很好,所以想知道能不能避開? : 如果是先生先走,我自己倒是打算照規定進行遺產稅結算的程序。 : BTW, 我已經排除複委託的選項了。 : 還請各位指點,謝謝~ 關於遺產稅可能還要注意境內遺產稅(這裡皆討論主動申報的狀況), 自己查到的資料根據國稅局說法,在境外已繳納的遺產稅, 到時是可以折抵境內遺產稅的。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6918155 另外海外聯名帳戶假設海外免遺產稅(例如購買英股), 那麼境內如何認定課遺產稅金額? 經詢問國稅局後回覆若無法特別認定共同帳戶(夫妻聯名為例)個別財產多寡, 就會以一半方式認定。 這是目前得到的資訊,歡迎大家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4.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79898018.A.739.html ※ 編輯: goldenbee (111.254.4.62 臺灣), 03/27/2023 14:21:48

03/27 15:37, 1年前 , 1F
如果是聯合帳戶,其中一個過世,不主動通知券商,只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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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5:37, 1年前 , 2F
人把錢匯回,也不會有遺產稅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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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8:54, 1年前 , 3F
為什麼海外很流行聯名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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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8:54, 1年前 , 4F
台灣就很少人想開聯名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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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9:27, 1年前 , 5F
因為美國的probate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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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9:33, 1年前 , 6F
美國處理遺產很麻煩 即使是美國人 財產免稅額較高而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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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9:33, 1年前 , 7F
遺產稅 但是遺產這一個認定要透過法院進行 需要費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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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9:33, 1年前 , 8F
到兩年 且中間收取的費用落在3-5%之間 是一筆支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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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9:34, 1年前 , 9F
以美國很多聯名戶 或者直接用生前信託 這也就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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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9:34, 1年前 , 10F
一堆美國人有30萬鎂後就會考慮信託了 好處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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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9:34, 1年前 , 11F
相較於台灣就不是 台灣的信託通常要四五千萬以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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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9:35, 1年前 , 12F
才有可能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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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9:41, 1年前 , 13F
信託,有門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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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9:44, 1年前 , 14F
@peter98 可以提供更多的資訊嗎?
03/27 19:44, 14F

03/27 21:22, 1年前 , 15F
銀行/券商/資產管理公司/律師事務所都有做..選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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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21:22, 1年前 , 16F
很常見吧..美國生活日常..就每年交些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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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21:24, 1年前 , 17F
不然哪來那麼多Trust fund 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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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02, 1年前 , 18F
台灣開聯名戶找自己麻煩,一堆業務都要兩人同時到場。
03/29 00:02, 18F
文章代碼(AID): #1a8JMYSv (Foreign_I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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