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海外所得成本認定

看板Foreign_Inv (海外投資)作者 (DD)時間8小時前 (2025/10/31 08:41), 編輯推噓6(6019)
留言25則, 8人參與, 33分鐘前最新討論串1/1
搜了一下沒有關鍵字 如果有討論過的舊文還請指教鞭小力一點 我有一些成本非常低(<10%)的美股在IB https://reurl.cc/pKDAYZ 根據這個網頁 1.不動產按實際成交價格之12%,計算所得額。 2.有價證券按實際成交價格之20%,計算所得額。 正經的券商應該都會有成本/和售出的紀錄 即使是美商配股也是 那像我成本比較低的可以『合法』的利用這條規則不付上成本 讓他用成交價的20%算 所得額嗎? 有沒有大大有實務經驗可以分享? 國稅局拉的到複委託的資料 所以應該無法使用 但海外券商就沒看到有相關討論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5.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761871308.A.3CB.html

10/31 09:15, 7小時前 , 1F
這個不要大聲講,自己知道怎麼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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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49, 7小時前 , 2F
獲利額度有超過750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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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57, 7小時前 , 3F
有 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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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43, 6小時前 , 4F
急著出場 不能分批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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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09, 6小時前 , 5F
你願意把錢匯回來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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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09, 6小時前 , 6F
政府就很高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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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09, 6小時前 , 7F
其他的自己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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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15, 5小時前 , 9F
我猜是要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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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要一次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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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3:07, 4小時前 , 11F
你就算是超過750萬 分2年回來 基本上就是不用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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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3:08, 4小時前 , 12F
這算是非常好用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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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3:17, 3小時前 , 13F
如果分批申報 其實很難會被課到稅也能提供確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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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5:34, 1小時前 , 14F
科技股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誰都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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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5:34, 1小時前 , 15F
麼事情 分批賣要拉到一年 變數太多 如果一次賣分批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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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5:34, 1小時前 , 16F
到時如果要我提各年的賣出紀錄豈不麻煩?所以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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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5:34, 1小時前 , 17F
這條484像我想的那樣用(樓上的大大們已經點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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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5:43, 1小時前 , 18F
我查到的解讀也是跟原PO想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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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5:44, 1小時前 , 19F
不過之前有板友提過用了這條 國稅局比較容易查得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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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5:45, 1小時前 , 20F
有點像是財產來源不明才用的低標課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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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5:53, 1小時前 , 21F
或者我的問題在於 假設國稅局拉不到IB的資料 在這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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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5:53, 1小時前 , 22F
定下 我有沒有義務舉證我的成本 如果我沒有義務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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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5:53, 1小時前 , 23F
那這應該就是一個可以合法節稅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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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6:41, 33分鐘前 , 24F
成本就用你的匯款單當成本 一次認列比較好,你隨意認
10/31 16:41, 24F

10/31 16:41, 33分鐘前 , 25F
列低成本被查沒有證據
10/31 16:41, 25F
文章代碼(AID): #1f10NCFB (Foreign_I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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