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兩人共用國外銀行帳戶?

看板Fund (基金板)作者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時間17年前 (2007/09/20 11:43),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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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gyc (小馬)》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ank_Service 看板] : 作者: changyc (小馬) 看板: Bank_Service : 標題: [問題] 兩人共用國外銀行帳戶? : 時間: Fri Sep 14 13:22:37 2007 : 請教各位, 如果某甲在香港開了個戶頭, 然後甲和乙都把錢由台灣轉帳進去, : 然後再從某甲的香港戶頭轉帳給乙的台灣戶頭, 這樣會不會被政府刁難? 洗錢? : 贈與稅? : 因為女朋友在香港開了個戶頭, 我們兩人一起投資港股, 但是不知將來錢弄 : 回台灣時是否會出現困難. 例如政府是否會認為這是變相的贈與(甲存款到海外 : 戶頭, 然後由海外戶頭轉給乙的台灣戶頭)? : 煩請解惑了, 謝謝! 把轉帳收據準備好 政府要查時宣稱是借貸就好了 有乙到甲的轉帳憑證 宣稱是借款 甲再轉到乙 就是還款 或者不稱借貸 改宣稱是合資也可以 重點在 乙有轉帳給甲 不過好奇的是 資金有超過贈與免稅額? -- 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48.9

09/20 12:42, , 1F
是的, 當然是超過111萬才會來問這個問題....
09/20 12:42, 1F

09/20 12:43, , 2F
我只是在考慮要不要自己去香港開戶, 免得還要被政府查相關
09/20 12:43, 2F

09/20 12:43, , 3F
的證明文件(就是你說的轉帳證明和借貸契約)....若是政府不
09/20 12:43, 3F

09/20 12:44, , 4F
查, 我就懶得再跑一趟香港了....
09/20 12:4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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