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政風的刑法刑訴

看板Gov_owned (國營事業)作者 (scrate)時間10年前 (2015/12/06 22:35),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知道今年的難易度如何?我只大概念了刑訴,想看看大家的解答寫了什麼 還請高手不吝指證,我手邊沒題目所以憑印象大概打一下 第4題: 看不出來想要考什麼..... 我寫檢察官不能將甲乙一併起訴,應分別起訴,因本案非單一案件 法官應分別下判決,否則即屬漏判,應補判 第5題: 我寫錯方向,寫成檢察官以緩起訴交換被告自白會構成98的利誘 回家翻書才發現不會構成 所以我第2小題是寫自白的放射效.... 第6題: 算是比較看的懂得一題.... 第一小題:應告知所犯罪名、緘默權、選任辯護權、得調查有利證據 第二小題:違反效:未告知緘默權、選任辯護權-->158-2Ⅱ 未告知所犯罪名、得調查有利證據-->158-4權衡 第三小題:92台上4003號判決,檢察官蓄意規避告知義務,難謂非以詐欺之方式取得自白 ,故無證據能力。 還請有考政風的版友給予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9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v_owned/M.1449412535.A.0A3.html

12/06 22:38, , 1F
參考1.加重竊盜/侵入住居/客觀歸責 2.刑121/122受賄行賄
12/06 22:38, 1F

12/06 22:39, , 2F
上面的改3 2的就緩刑法條去掰 4.寫了不起訴處分確定力...
12/06 22:39, 2F

12/06 22:40, , 3F
5.自白要156任意性跟補充性 衍生證據158-4 6.照題意回答
12/06 22:40, 3F

12/06 22:41, , 4F
希望不要直接搞錯題義 不然論述感覺不難
12/06 22:41, 4F

12/06 22:55, , 5F
可是擄人勒贖不是三年以上以外之罪啊...
12/06 22:55, 5F

12/06 23:55, , 6F
第四題是不是再議無告訴主觀不可分適用? 94律師考過幾乎
12/06 23:55, 6F

12/06 23:55, , 7F
一樣的…
12/06 23:55, 7F

12/06 23:58, , 8F
擄人勒贖最輕7年以上有期,不能緩起訴吧
12/06 23:58, 8F

12/08 14:38, , 9F
哈我也有背出92台上4003
12/08 14:38, 9F
文章代碼(AID): #1MP4Ut2Z (Gov_owned)
文章代碼(AID): #1MP4Ut2Z (Gov_ow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