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投保勞健保,但未給付薪資
敝公司年中會有3個月針對某類型的新進員工進行密集的職前培訓,
以往這些新進同仁都是通過結業評鑑後才算公司的正式員工,
因此培訓期間沒有支薪、勞健保、食宿,且需繳交一筆3萬元保證金,
但不需繳交培訓學費,且所有教材免費
(因公司性質屬音樂才藝教學,教材教具非常非常的多)。
培訓的課程3個月的每週一~五整天,
除了授課講師的鐘點費(約30多萬)外,
加上教材教具的支出(每人2.5萬元),
整個支出約要60多萬了,
現在公司的營運又不如以前,
因此想利用「立即充電計畫」補助課程。
但這樣勢必將這些新進員工加入公司的勞健保,但未給付薪水,
(公司對於勞健保與勞退的費用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在培訓的切結書與合約上都有清楚註明,
當新進員工未通過結業評鑑,也讓他填寫自願離職書,
這樣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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