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投保勞健保,但未給付薪資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朝氣)時間16年前 (2009/01/08 12: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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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公司年中會有3個月針對某類型的新進員工進行密集的職前培訓, 以往這些新進同仁都是通過結業評鑑後才算公司的正式員工, 因此培訓期間沒有支薪、勞健保、食宿,且需繳交一筆3萬元保證金, 但不需繳交培訓學費,且所有教材免費 (因公司性質屬音樂才藝教學,教材教具非常非常的多)。 培訓的課程3個月的每週一~五整天, 除了授課講師的鐘點費(約30多萬)外, 加上教材教具的支出(每人2.5萬元), 整個支出約要60多萬了, 現在公司的營運又不如以前, 因此想利用「立即充電計畫」補助課程。 但這樣勢必將這些新進員工加入公司的勞健保,但未給付薪水, (公司對於勞健保與勞退的費用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在培訓的切結書與合約上都有清楚註明, 當新進員工未通過結業評鑑,也讓他填寫自願離職書, 這樣是否合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125.149
文章代碼(AID): #19PNyFEn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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