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年終獎金被要回去.......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牛津神)時間16年前 (2010/03/31 23:5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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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有點長............................. 這個幫我朋友問的, 朋友在一家醫院工作 , 聽他描述在之前就有個規定是 "在三月底前離職 , 需要繳回年終獎金 " 因為我朋友之前沒要離職 , 所以一直沒在意這項規定 直到今年換他要離職了 , 醫院今年改了規定 "在四月底前離職 , 需要繳回年終獎金 " 聽他說 是因為今年太多人要離職了 , 為了要閃這項規定 所以延至四月底離職 結果醫院用這招 ...... 我朋友今天去問了她們的人事 , 人事給他的回答是 " 因為年終獎金是院長給妳們額外的錢, 他有權利拿回來" 小弟做人事不久 , 我知道這項規定是不對 , 但這個在勞基法有詳細規定嗎?? 我知道的是 當薪水有變動時 (包含年終獎金) , 不能只是資方片面規定 而是要勞資雙方共同協定 , 勞方不同意的話 資方不能夠隨意變動勞動條件 不過我有跟我朋友要一些薪資的資料 員工守則 他說 她們沒有薪資單...薪資完全電腦化 , 要看詳細薪資請去電腦查 也沒有員工手冊.... 他現在手上只握有 1.現階段醫院要扣年終獎金的公告 2.不定期契約 請問我朋友現在該怎麼做?? 事情都還沒發生 (年終獎金還沒扣) , 不可能告到勞工局去吧?? 如果要離職時 , 最後那個月的薪水被扣除了年終獎金.. 是不是就要請勞工局去醫院調查薪資結構的問題...另外要跟資方做勞資協商 還是現階段在醫院時 , 就先請勞工局的人過去調查?? 另外如果要開勞資協商 , 他需要打電話去給政府的哪個單位 ? 勞委會嗎?? 我是想說先下手為強, 先請勞工局的人過去調查..這種規定符不符合 各位覺得?? 謝謝回答 ^^ -- 肝若壞 人生是黑白的 肝若好 考卷是空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18.172

04/01 22:21, , 1F
錢發了還可以要回來,那以後公司沒賺錢,以前給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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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2:21, , 2F
公司都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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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0:22, , 3F
這是內規 這樣做應該是沒有違法
04/09 20:22, 3F
文章代碼(AID): #1Bis_ehW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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