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工作糾紛與勞保問題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小灰)時間16年前 (2010/05/18 23:2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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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作者: ciwx1003 (小灰)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工作糾紛與勞保問題 時間: Mon May 17 22:57:05 2010 事情發生很突然,希望請大家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內容有點長.... 原本在職的我,其實工作才三個星期,不過後來一個月前面試的公司 通知我上班,那工作的性質和我本來的工作差不多 都是物管和倉管方面的工作,面試時有說工作會多量測工作和支援加工 且薪水會比原本工作多二千塊,試用期過後會再加二千塊, 而且工作地點較近,於是我就放棄原有的工作到了新公司上班 第一天上班先到公司報到,然後才到工廠,第一天上班就是不停的加工, 後來詢問之下,才知道廠欠缺的只有加工的工作, 所以我的工作便是不停的加工、不斷的加工.....簡單來說 就是「作業員」,重點還是責任制的,做完一批貨才可以下班..... 我心想不好了,但是前一份工作已經離職了, 所以只能硬著頭皮一直做,因為不做又跳回失業中 責任制就認了,起碼還有週休二日.....真是賣命的「苦力」 一直到第一個星期快結束,正想說熬完一天就可以有兩天的假期可以休息.... 結果一早就接到電話,說星期六要排班; 疑?!我不是週休二日嗎?就問了一下人事, 結果她說公司從來沒有週休二日,我就更疑惑了....想要問的更清楚時, 人事就說了,如果你無法配合公司的話,請你馬上離開工廠 啊??馬上?離開?我都還搞不清楚狀況,又換了人跟我說.... 問我是不是沒辦法星期六上班,我說當初談好是週休二日.... 這是原本條件的問題,不是我不配合的問題, 對話的人不斷的跳針說:不能配合,請馬上離開!! 我當下真是啞口無言....完全不知道要說些什麼,只能楞在一邊.... 後來情緒馬上失控,意思是現在我失業了?!我開始與對方交涉 我想要這份工作,但是講好是週休二日, 可是對方一再強調他們是隔週休....若無法配合就要馬上離開, 我覺得事情不太對....你要我現在馬上離開的話, 等於我是被開除,於是我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不過對方態度非常強硬一再強調是我無法配合公司才要我離開.... 所以不肯開立證明,掛上電話後, 馬上請朋友上網幫我COPY當初104的應徵頁面.... 直到工廠的副理打電話幫我去公司交涉, 才說公司開立證明了,請我馬上回公司拿.... 不料是惡夢的開始....一到公司我表明是來拿證明的, 人資請我到會議室,老闆想和我談談,而後除了我, 有三個人在會議室內...氣氛之緊張的.... 就開始玩文字遊戲,一直要我回答問題,並說我的每一句話 都要為法律負責等等....且一再強調是我自己要離職之類的話.... 還有「人才」難找..後來還問我證明要做什麼用的, 我說如果真的找不到工作要去申請失業津貼 結果對方反而說:人好好的不去找工作,領什麼政府津貼.... (我超無言的)....總之是一整個轟炸..... 我有點語無倫次,然後他們一直說我的證辭反覆...... 說我去申訴的話嬴面也很小....我不確定他們是不是有錄音, 但從頭到尾都有一隻手機放在桌上....我很緊張, 不斷的捏自己大腿,告訴自己不要怕.... 不過我還是很怕.....我覺得好像很多陷阱....... 也不知道自己的回答到底有什麼問題.... 總之,過了很久....結束了話題,我逃了出來..... 很狼狽.......一出來就在馬路上大哭,一邊哭一邊騎車回家, 腦中不斷的出現剛剛的畫面,非常可怕...... 後來朋友說騙你這麼多,不會連勞保都沒有保吧? 結果下午先去了勞保局,查資料的阿姨是說才工作一個星期, 有可能資料還沒進來.....如果真的沒有保勞保,我該如何處理? 其次是到勞工局申訴,有可能拿的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嗎?有無其他的法律責任??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214.39

05/18 03:01,
真的非自願離職申訴調解過後勞方不發勞工局會發
05/18 03:01

05/18 06:57,
這就是芭樂公司會做的事情,勞健保一天就匯進資料了
05/18 06:57

05/18 06:58,
還用等一個星期?直接處理比較快
05/18 06:58

05/18 06:58,
你鬆手就是讓下一個人繼續被壓榨
05/18 06:58

05/18 10:02,
不要被唬住喔 支持你撐下去
05/18 10: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214.120

05/23 16:38, , 1F
感覺挺爛的公司...找勞工局出面幫忙吧
05/23 16:38, 1F

05/26 00:09, , 2F
找勞工局幫忙…勞方能得到的幫助可能也不大吧!
05/26 00:09, 2F
文章代碼(AID): #1Byh7pzf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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