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契約人員尚未期滿欲離職違約金問題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SW)時間15年前 (2010/12/15 12: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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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人資前輩,在版上潛水了有一陣子 有個問題想要請各位給點意見 我們診所有位推拿師(契約人員)在契約尚未期滿前 提出因為要照顧家人為由申請留職停薪1個月 (我們診所沒有另外訂定留職停薪的辦法) 參考勞工請假規則事假一年只有14天 原希望他寫個切結書 約定請假期滿會立刻復職 不然就要繳付違約金 沒想到現在他說他打算留職停薪後不回來了 依照我們當初簽訂的契約中 有提到「嚴重違反人事規章之規定重大者,必需賠償違約金」 公司的立場是希望他能夠做到找到人在走 但是他現在已經沒來上班 我們可以依這樣的契約規定向他求償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89.4
文章代碼(AID): #1D24Nal5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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