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足月薪資問題及勞保問題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哇哈哈N)時間15年前 (2011/02/21 17:06),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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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ichi0113 (人生是什麼?可以吃嗎?)》之銘言: : 我想知道用"勞基法"來講勞保天數算法、薪資天數算法的問題 : 我知道勞保是以天計算的 : 那計算天數是怎麼算的呢? : 因為我的加保申請表上的"合於健保投保條件的日期"是2月14日 : (我是14日到職的) : 可是寄出日是2月16日 : 那我的勞保天數到底是要從 : 1. 14日開始算起 : 2. 16日開始算起(寄出日) : 3. 17日開始算起(因為16日寄出、一定17日才會到) : 以上是哪一個才是正確的呢? 勞保加保跟健保加保是不一樣的, 加保日就應該是到職日 又因為是郵戳為憑 所以到職日就應該要寄出勞保申請表 如果公司HR 16號才寄出 勞保局就會設定16號才加保 等於你少保了2天的勞保 申請單上的合於健保投保條件的日期是健保用的 勞保局不認 : * 我爬文的心得是郵戳為憑的那一天開始算,所以應該是(2)對嗎? : 還有因為2月只有28天 : 那我的薪資應該是 : 1. 薪資/30天 * 上班天數(28-14+1=15天) : 2. 薪資/30天 * 上班天數(30-14+1=17天) : 因為既然它是以30天為基準來算,那實際上班天數也應該用30天來減, : 在我的想法應該是這樣。 : 所以我不太了解到底哪一個才是正確的? : 因為這樣算法不同 薪水差很多,所以請問以上是哪一個才是正確的呢? : 先在此謝謝大家 如果他是以30天算 那就是看公司的算法 這個就算是公司取其有利的算法也不違反勞基法 有些公司是日薪*實際上班天數 有些是減未上班天數 這只能自己去跟HR問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40.247

02/21 21:29, , 1F
請問除掉看公司算法之外,勞基法的正確算法為何? 謝謝!
02/21 21:29, 1F

02/21 22:32, , 2F
薪資給付應該是要看你簽訂的勞動契約 如果計的是"月薪"
02/21 22:32, 2F

02/21 22:32, , 3F
則應該是以 月薪-缺勤天數*(月薪/30)
02/21 22:32, 3F
※ 編輯: chlen 來自: 114.42.209.72 (02/21 22:33)

02/21 22:51, , 4F
謝謝你。我知道了。
02/21 22:51, 4F

02/22 11:11, , 5F
照法規的話..如果勞保晚報..會幫你從寄出的隔日計算效力..
02/22 11:11, 5F

02/22 11:15, , 6F
也就是17號(勞保條例11)..當然..也是有遇到好人的時候..
02/22 11:15, 6F
文章代碼(AID): #1DOYiSrP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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