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上班三個月後想換工作,需要在自傳裡特別解釋嗎?
如題
我一月初進了一家科技公司工作
但發現上班內容和面試時被告知的差很多
每天加班我已經認了
但是公司的產品其實還在研發階段
卻要我們向廠商撒謊已經在大陸和歐洲上市
說服他們簽約並給頭期款
其他還有很多不詳述了
我現在一邊還是繼續工作
一邊開1111投履歷
想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我需要在我的自傳裡加一段解釋為什麼工作三個月又要找新工作嗎
還是保持原來的自傳,面試時被問到再口頭解釋就好?
因為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非常擔心人資會以為是我工作能力或人際關係不好才會想換工作
希望各位能給我一些意見
先在這裡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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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2.24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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