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員工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οοο)時間15年前 (2011/03/10 23:40), 編輯推噓4(406)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前輩, 我們公司面臨一個問題, 總經理常常有一些業務方面的任務無法被執行, 主因是業務副總的不配合, 如果要資遣此位大頭,請問有什麼理由在勞基法上比較站的住腳的 可以用無法配合與執行公司相關業務的理由嗎? 小弟想了幾天實在是想破頭 請各位前輩幫幫忙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93.161

03/10 23:50, , 1F
請愛用勞基法第11條第5款...這麼夯的名義做HR不能不曉得~
03/10 23:50, 1F

03/11 07:49, , 2F
個人覺得用11-4比較好,比較不會有爭議,11-5要舉證雙方
03/11 07:49, 2F

03/11 07:50, , 3F
容易撕破臉,11-4畫張組織圖就結案,業務經理直屬總經理
03/11 07:50, 3F

03/11 07:51, , 4F
隔幾天找到人,再調整回來就好了!
03/11 07:51, 4F

03/11 21:49, , 5F
先確認個問題....他是勞工嗎....還是委任經理人
03/11 21:49, 5F

03/12 18:26, , 6F
已經是【副總】級了,這種的資遣案不適合由HR來發動。
03/12 18:26, 6F

03/12 18:27, , 7F
就算要做,也該是HR Head出手,原po確定要拿飯碗來搏?
03/12 18:27, 7F

03/12 19:23, , 8F
意見同上 在哪個層級就作什麼事情 副總層級的麻煩請上面
03/12 19:23, 8F

03/12 19:23, , 9F
先談妥 小職員只要負責行政程序就好
03/12 19:23, 9F

03/12 20:07, , 10F
要看公司規模吧,不需要一聽到副總就覺得好像很大一樣
03/12 20:07, 10F
文章代碼(AID): #1DUF3f-L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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