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徵信業..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living n leavin seattle)時間13年前 (2012/08/14 14: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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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聽聞好像徵信社的業務經理需和公司平均分擔廣告費 (徵信社的廣告費似乎是筆龐大的費用) 可是 如果接到的案子收入不足以抵扣每個月需平均負擔的廣告費 就變成負債于公司 請問是真的嗎?為什麼徵信社可以有這麼不合理的制度要求? 那如果要離職 是否須將積欠公司的廣告費償還清才能離職呢? 公司會給一個期限償還 還是須立刻一次償還清才能離職? 最近聽聞這種生態很是驚訝 不知板上朋友是否有經驗可以分享及解答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08.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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