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獎金制度算錯的責任制?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HellTraveller)時間13年前 (2012/10/18 03: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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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在高雄某捷運站樓上的特效公司上班 新公司 8月中才徵人 當初我也想要進去,無奈兵役未結 朋友說起初培訓期,公司的待遇感覺不錯,網路沒限制,有健身房等等 但後來客戶要求提前交件、又同時修改內容,等於要重做了。 而他的好同事們有些已經擺爛逛FB等領底薪了 同學從朝九晚六變成朝九晚十,國慶日六點下班,早上六點。 我還酸他可能要帶睡袋了,不過他說他們副組長已經在公司睡很久了 那間健身房幾乎是他們的宿舍了 八月中開始培訓 九月領薪9k  十月初領薪19k(20k-勞健保) 然後公司才說獎金制度出包,所以變成沒獎金,所有人領底薪 後來同學猛加班的這段期間,他們說會給加班費,但同學說不樂觀 因為加班費最多給到4X小時(記錯請見諒) 那大概就他一個禮拜的量 也就是說之後的加班費就不用給了?   起初我是真的很想進去,因為是新鮮人,私立學校數位媒體系畢業,有學了點手繪板 ,而手繪板剛好是他們需要的技能,而且不用和客戶打對台,因為我個性內向所以很嚮往 ,當時希望能快速脫離尼特期,只可惜兵役卡到,同學先一步進去,我還說他進去 之後記得幫我留個位子。   而昨天他們打電話來了,問我找到工作沒,我正好剛工作兩天,店員兼任網頁美編, 排早晚班、各八小時、周休七日,試用期間18k。 而同學朝九晚十,共體時艱連假日也上班,連原本報考的連成也沒時間上了。   請問這該怎麼辦? 這情況算是正常的嗎? -- ※ 編輯: idareyou 來自: 61.62.183.201 (10/18 03:40) ※ 編輯: idareyou 來自: 61.62.183.201 (10/18 03:40)
文章代碼(AID): #1GVmc0r6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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