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簽約違約金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12)時間13年前 (2013/05/24 13:5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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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某公司工作,當初有簽合約,需要做滿兩年 但小弟因不適應,所以想在違約金最少的情況下離開 老闆知道我想在下這個月離開,就叫我不用去了 剛剛人資打電話過來跟我說,我的薪水算法是: 23000除30=日薪,一天770......等於我一小時只有77塊 毀約金的算法是 這個月的日薪總天數扣掉23000的一半....... 這樣扣下來,我薪水大概只有1000塊......... 當初其實是跟我說我起薪26000,但又沒寫在合約上 現在才知道薪水23000 我該慶幸嗎? 也沒說日薪的算法 而扣"半個月的薪水"是這樣定義的嗎? 我覺得應該是我這個月拿到的薪水去除二吧??? 感謝板上大大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99.204 ※ 編輯: km10635237 來自: 114.37.99.204 (05/24 14:34)

05/28 21:35, , 1F
隨便他算 拿到錢去勞工局調解 主掌拿回你覺得應得的錢
05/28 21:35, 1F

05/29 20:36, , 2F
應該是你的月薪的一半吧
05/29 20:36, 2F

05/29 22:23, , 3F
除以30 代表你休假日也是算薪的 所以不能這樣算時薪
05/29 22:23, 3F
文章代碼(AID): #1Hdm2qbn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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