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簽約違約金
小弟在某公司工作,當初有簽合約,需要做滿兩年
但小弟因不適應,所以想在違約金最少的情況下離開
老闆知道我想在下這個月離開,就叫我不用去了
剛剛人資打電話過來跟我說,我的薪水算法是:
23000除30=日薪,一天770......等於我一小時只有77塊
毀約金的算法是
這個月的日薪總天數扣掉23000的一半.......
這樣扣下來,我薪水大概只有1000塊.........
當初其實是跟我說我起薪26000,但又沒寫在合約上
現在才知道薪水23000
我該慶幸嗎?
也沒說日薪的算法
而扣"半個月的薪水"是這樣定義的嗎?
我覺得應該是我這個月拿到的薪水去除二吧???
感謝板上大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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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m10635237 來自: 114.37.99.204 (05/2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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