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月休六天,國訂假日加班費不需加倍?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lance)時間10年前 (2014/12/24 12:42),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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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敝人有一個問題 我曾聽過,若採週休制,所謂部份國訂假日如1/2日是不需給加班費的 因為,月工時應為182.66小時,若月休8日,勞工實際工時為:22*8hrs=176hrs ,相當於勞工每月積欠公司6.66小時,因此正常上班不需額外給加班費 但,這幾天我又聽到採隔週休,月休6國訂假不須給加班費,但我細算之下發現2件事 1.若採上述曾聽到的 月休6日,8hrs*24=192hrs,反而是我們欠勞工時數啊 採週來看,一個月中有二週月上6天班,另二週月上5天班,則, 8hrs*(6day*+5day*2)=176hrs,變成勞工同樣積欠公司時數 2.若以上說法都不正確,那到底是…? 我的認知中,不是應該是屬於國訂假日的19日,若沒有特別約定調假上班的話,皆應加 倍給付工資嗎? 這到底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13.15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RM/M.1419396120.A.248.html

12/26 08:09, , 1F
勞基法規定一年休假111天即合法 雙周84hr*26個雙周=2184
12/26 08:09, 1F

12/26 08:11, , 2F
2184hrs/8hrs=273days 365-273=92days
12/26 08:11, 2F

12/26 08:11, , 3F
92days+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19days=111days
12/26 08:11, 3F

12/26 08:13, , 4F
另一種算法 一年52個週日 26個+13個=39個週六 52+39+19
12/26 08:13, 4F

12/26 08:14, , 5F
=110days 隔週休以此為最低休假天數 另,先前就有公告
12/26 08:14, 5F

12/26 08:15, , 6F
1/2是否出勤依行業特性為主 惟只要正常出勤就應給工資
12/26 08:15, 6F

12/26 08:17, , 7F
更正 是12/27 但1/2依人事行政局公告確為國定休假日
12/26 08:17, 7F

12/26 08:18, , 8F
只要國定假日出勤應加倍工資
12/26 08:18, 8F

12/26 17:03, , 9F
但,勞基法不是說若有調休,則當日視一般上班日?另,謝
12/26 17:03, 9F

12/26 17:03, , 10F
謝你詳盡的回答
12/26 17:03, 10F
文章代碼(AID): #1KcaGO98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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