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年假及年終計算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01/26 22:36), 10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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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ala1206 (Koala)》之銘言: : 請問各位人資~ : 91/01/14到職 : 101/03/19-101/10/19育嬰留停共6個月 3月~10月有7個月? : 101/10/20-103/09/05復職 : 103/09/06-104/03/05第二次育嬰留停6個月 : 目前申請復職得知很有可能調職 : 撇開違反性平法不說 : 這樣狀況會有年終嗎?(平均一個月) : 再來是我可以休完年假再辦離職嗎?(今年應該16或17天) : 公司年假是照比例算~這我不清楚什麼叫照比例? : 懇請熟知這部份的HR可以協助解惑,謝謝 留停期間不計算年資 所以扣掉你留停期間的日期才是你的年資 以下會以103/9/5作為離職日計算 1. 你的年資 你的到職日是91/01/14 扣掉你101/3~103/10留停期間 (1) 91/01/14~103/09/05 12.64(年)-0.58(年)=12.06(年) (2) 或者是把到職日往後延來看待 變成到職日以91/08/16來做基準 2.歷年制特休 是指算每年至12/31你的年資 再按比例乘以應給特休天數 我以順延到職日的方式舉例計算 到職日:91/08/16 先以102年特休假為例 102/01/01~102/08/15 10年年資 15天特休 102/08/16~102/12/31 11年年資 16天特休 102/01/01~102/08/15 佔整年度日期的比例為0.62 特休:15*0.62=9(四捨五入) 102/08/16~102/12/31 佔整年度日期的比例為0.38 特休:16*0.38=6(四捨五入) 同上方式 103/01/01~103/08/15 特休天數:16*0.62=10 依勞基法規定是滿年資就要給特休假 103/8/15滿12年 就應該有17天特休 所以 以103/09/05作為離職日 你2014年應該有10+17=27天 特休 以上 不曉得這樣說明是否清楚 如有算錯再請版友指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82.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22282988.A.08F.html ※ 編輯: wildyworld (114.35.82.187), 01/26/2015 22:40:19

01/27 00:30, , 1F
寫錯~是101/09/19才對
01/27 00:30, 1F
文章代碼(AID): #1Knb3i2F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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