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新舊工作交替勞健保重疊問題。
已經有爬過文了,
蒐集到的各方資訊不太一致...
還是發文問問 Orz
我目前舊公司壓的離職日是4/30(四),
新公司目前安排的到職日是5/4(一),
但是我4/27(一)到4/30(四)其實是休四天特休,
所以我在想是否可以4/27(一)就到新公司報到。
爬文後瞭解會有健保新公司保不進去的問題,
但是又有看到推文說 :
勞保是可以重覆投保,而且都會計算你的投保年資內。至於健保則是不允許重覆
投保,重覆投保時會自動保留後方投保的公司,前面的會停止投保。但因結算作
業會有時間差,所以,健保局會退還給前一個投保單位重覆投保期間的保費,但
好像不會主動退,要自已去申請
如果推文是正確的,
那新公司應該是可以順利加保,
那應該就沒有問題才對吧?!
可是我剛剛打電話給新公司HR詢問是否可以重疊,
新公司HR表示他們健保會加不進去,
如果他們投保日跟到職日不同的話,
會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
所以目前是偏向希望我可以把舊公司的離職日提前。
如果其實是可行但是新公司HR不想找麻煩的話我也可以理解並配合,
只是想知道究竟在離職日與到職日有部份時間重疊的情況下,
究竟健保與勞基法部份到底何解 囧?
我只有想辦法提前舊公司離職日這一個選擇嗎??
謝謝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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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公司不是做慈善的,我也有說如果提前到4/24(五)離職的話,
舊公司可以少付我4/25(六)跟4/26(日)兩天的薪水+6天勞保+6天健保,
但是舊公司HR就是一句 : 這樣我作業方便 Orz
也是啦,畢竟錢是公司出,不是HR付,我能理解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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