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離職做滿當月卻被扣薪的問題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4/29 11:01), 編輯推噓12(12041)
留言5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人資 你們好 第一次離職 沒太多經驗 想請教問題 我昨日提出離職 主管方面沒問題 也開始跑流程 預計做到五月底 結果人資跟我說 我算是做到5/29,5/30離職 因5/30是假日 假日不能離職 所以要扣我兩天薪水(5/30和5/31) 想請教 這是合理的嗎? 我實在無法理解這是哪種規定 我明明就做滿五月 卻要扣我兩天的薪水 理由竟然是因為5/30和5/31是假日 這兩天是假日 不能怪我啊? 但如果這是常態 還請人資多指教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64.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30276472.A.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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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少付公司負擔跟你薪水的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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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算是做到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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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就是算你做到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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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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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司小氣 愛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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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同意樓上~你可以說願意支付的公司大方~但不應該主張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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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流程的公司是為小氣~畢竟正常來說~人員的最後工作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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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5/29(五)~該員的工作並非假日需要出勤的工作~所以公司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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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於5/29退保~薪資結算至5/29當然也是合理~反觀~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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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讓員工領足月薪資~甚至於5月底退保~這樣員工六日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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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公司還要額外承擔不必要之風險~這樣對公司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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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主管已同意五月底....是人資說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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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 那以後離職單都給人資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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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全薪本來就包含假日薪資 原PO事實有做滿整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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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剛好月底是周六周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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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您提到的六日發生意外 沒上班 對公司而言有什麼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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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 最多就是員工在外受傷 跟公司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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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都不可能會有職災的可能性 所以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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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原PO是日薪那就另當別論 但我想 看起來是月薪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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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提醒原PO去看一下公司規定 是否有規定離職一定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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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日 若是 那就無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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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更正一下~不要用"風險"這個字眼好了~畢竟也不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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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但是有可能會因此讓公司增加一些不必要的作業~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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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本的美意是多給他兩天薪水晚兩天退保~但若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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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相對會增加負責的同仁處理協助申請團保的人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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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不會花多少時間啦 T_T)~畢竟這些都是原本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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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_< 其實不是刻意要爭辯什麼~只是單純覺得就照正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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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職退保一事是為合理~不應該被誤認為小氣以及愛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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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如果公司比較有制度的話~一般離職申請單填完之後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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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經人資單位簽核~畢竟單位主管與人資單位的專業性不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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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程把關的角度來說~人資是有責任提醒單位主管並作好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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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才是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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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網搜尋看看何謂月薪?另外 若人資覺得協助離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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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相關保險理賠覺得浪費時間 那這種心態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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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公司若無規定離職日得為工作日 那原po公司人資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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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說 確實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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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申請單是寫離職生效日6/1(當日不出勤亦不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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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是角色不同~人資本來就有幫公司省成本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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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下個月離職就好,我們之前還規定只能禮拜五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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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有人資部門,離職日期大都是由Hr做決定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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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還是會先和自己部門的主管協調最後離職日期~例如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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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力不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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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禮拜五離職(說啥作業方便),結果一到五天天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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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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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是6/1要到新公司報到怎麼可能下個月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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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任職的工司,都是六、日有錢的,那干脆壓星期一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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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啊,跟錄取公司晚一天報到可以吧,真的是慣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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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們人資怪怪的,離職日明明就是要壓 6/1 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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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沒有週末不能離職這件事,還有你還要再繳一次5月勞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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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除非你月中離職,做到X月底離職日都是填X+1/1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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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健保會月底退保自動算隔月1日,離職日應跟退保日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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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所以正常是月底最後一天才對,隔日1號到新投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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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8:02, , 53F
位到職加保才不會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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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G4buQG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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