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特休補貼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ROCK Is LiFe !!)時間10年前 (2015/05/16 01:24),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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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關於特休補貼的部分 事情由來事這樣的: 因為現在的公司長期的遲發薪資,但都還是有領到(遲發時間不超過一星期) 可是這個月非常誇張,原本10號要領的薪水,主管竟告知說最晚要到24號才能領到…而且也沒辦法保證下個月是否如期發薪 然而我真的沒辦法接受就提離職了,但我工作剛滿一年也有特休(完全沒請過) 剛研究了勞基法說這部份可以補貼成現金,那這樣我是否可以跟前公司要這份補貼呢? 手機排版發文,如果不好看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34.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31710694.A.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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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我之前是滿一年又一天有領到,當時有詢問勞工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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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要給,若跟公司協調他拒絕是有罰則的(忘了法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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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歸究雇主),詢問法條找勞工局,檢舉請找勞動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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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特休未修可以要這份補貼的,另外薪資延遲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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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資方與勞方達成雙方合意就能算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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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同意更改發薪日期,可主張「薪資及工作內容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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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勞動契約中的一部份,不得任意更改、拒發薪資、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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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薪資、緩發薪資,如違反,依照勞基法規定,可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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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以下罰金,可以累計加罰外加雇主留下前科,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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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強制雇主發放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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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LYlcY7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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