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的薪資計算有問題嗎?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癡情冷氣哥)時間10年前 (2015/07/01 01:02),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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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今天跟我討論她公司的薪水計算與雜項,我說明一下 月薪312000天(hr/day)휱.33=172/hr(加班費) 可是平日加班不算加班費,假日加班只有上面這樣子的算法去計算加班費。 假日加班不是乘上二嗎? 另外今天提出一個不合理的問題,名稱雖然叫做零用金,但實際是先替公司代墊公司所需 的車資 油資 印刷費 便當等雜項..... 在雙月月終時將發票證明給公司會計後,連同 薪水一併發放,但零用金卻算在收入裡面,導致報稅時年收入無形中提高進而提高稅金。 公司是不是雙重抵稅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26.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35683752.A.1CE.html

07/01 12:34, , 1F
每個月有固定發放的金額才算是薪資 如油資補貼 房租補貼
07/01 12:34, 1F

07/01 12:35, , 2F
但若是員工代墊費不應列為薪資
07/01 12:35, 2F

07/01 23:52, , 3F
月薪制因為假日已有給薪,所以假日出勤只要再給1倍薪資
07/01 23:52, 3F

07/01 23:53, , 4F
但這樣一定不會有人想來所以通常都會優於勞基法計算
07/01 23:53, 4F

07/01 23:55, , 5F
代墊的錢是一正一負正好抵消(支出+收入)沒有稅金問題
07/01 23:55, 5F

07/01 23:59, , 6F
主要要看會計科目別
07/01 23:59, 6F

07/04 19:10, , 7F
零用金算在員工收入 公司這樣作帳等於一個費用抵兩次
07/04 19:10, 7F

08/05 02:32, , 8F
你在綠蓋上班吼
08/05 02:32, 8F
文章代碼(AID): #1Laike7E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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