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雇主濫用勞工不能勝任資遣該怎麼辦?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黯天使)時間10年前 (2015/08/23 22:01), 編輯推噓2(2012)
留言1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i 各位先進們, 日前與主管處的不適很愉快,常在工作上挑毛病 而且最近公司營運不佳,我猜應該是想逼人走 後來主管找我暢談希望我主動離職,我口頭答應了會自動離職 但希望時間希望能超過兩個月,主管說人資會找我商量 但當天人資只願意給我一個月時間找工作,所以我不願意 對方開始恐嚇我說 被資遣會留下紀錄 要我答應她的條件 一直數落打擊甚至造假說 我的評量很差 我說我沒犯重大過錯 而且你的不勝任說法 只有說長官認定你不勝任就不勝任 這不符合法律上的規定 當我說我希望能了解我的權力在做決定時 他找了我主管要我進小房間談 主管對我說 你現在只有三個選擇 1.開除 2.被資遣(以不勝任方式) 3.自動離職 我不願當場做決定,他就說那我替你做決定 你現在被開除了 我當天就離開了公司 我知道他們故意這樣高壓的逼我是要我自動離職 因我不懂法律,但我知道我要是簽了同意離職,他們就沒有事 所以我在去尋求勞工處的協助時,但他們說這樣手法粗糙但不違法 它們最多就只能幫忙申請調解...(公務人員...算了) 對方公司也說會給資遣費 但是離職條件適用勞基法的第11條第五款勞工不能勝任 很氣憤的是怎麼可以要逼人走還把過錯都推到員工身上 所以很想要討一個公道希望請求版上有人能協助解答該怎麼辦 我沒有簽下任何的文件 我跟主管談話都沒有留下任何的紀錄 我看他們是欺負勞工法律的不懂 進而強迫要脅員工 實在太可惡了....我在想他們死不認錯的態度 可能會要上法院 我想訴求的是我並非不勝任工作這理由資遣 想請教各位現在我可以怎麼準備 除了等待調解之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17.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40338477.A.599.html

08/23 23:45, , 1F
我不懂你的訴求,是不希望被以不適任的理由資譴但要拿到
08/23 23:45, 1F

08/23 23:45, , 2F
資譴費嗎??那你覺得公司要以什麼理由資譴你呢??
08/23 23:45, 2F

08/24 01:37, , 3F
服飾?餐飲?百貨?
08/24 01:37, 3F

08/27 17:26, , 4F
開除是需要犯了工作規則上的解僱要件 請去勞工局申訴
08/27 17:26, 4F

09/01 17:16, , 5F
你可以要求公司對進行再訓練除非你自己想離職
09/01 17:16, 5F

09/01 17:17, , 6F
在訓練到最後再不行她就是要優於勞基法資遣妳
09/01 17:17, 6F

09/01 17:18, , 7F
開除要件在勞基法中有明文規定雇主不得任意開除
09/01 17:18, 7F

09/01 17:19, , 8F
公司開除原因必須很明確不然你可以直接去告公司
09/01 17:19, 8F

09/01 17:20, , 9F
例如:造成公司聲譽受損或是財物重大損失之類
09/01 17:20, 9F

09/01 17:21, , 10F
你不同意第五項你可以要求公司使用第四項
09/01 17:21, 10F

09/01 17:21, , 11F
因為公司經過再訓練後仍沒有合適職位可以安置妳
09/01 17:21, 11F

09/01 17:22, , 12F
我離職時公司也雞蛋挑骨頭要我接受第五項但都被我提
09/01 17:22, 12F

09/01 17:23, , 13F
明確工作成效反駁並非我不勝任,而是你無合適職缺安置
09/01 17:23, 13F

09/01 17:24, , 14F
最後主管同意幫我改離職證明改成第四項結束錢也給了
09/01 17:24, 14F
文章代碼(AID): #1LsT8jMP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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