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這樣算是變相減薪嗎?
各位前輩好,小妹所從事的工作先前的制度是:約聘人員,上班17個小時,做二休一,薪
35000元,如有加班另計加班費或予以補休。
礙於超時工作,先前資方並未簽訂任何聘僱契約。
但二月底資方說要調整成符合勞基法規範的工時,要和我們簽約,而且三月一號馬上就要
實施,新制是:約聘人員,一週上班五天,每天上班時數8小時,薪28000元,如有加班另
計加班費。
小妹查了一下新制勞基法,其中第30條提到『雇主不得因正常工時之調整變相減薪』,不
曉得是否適用於小妹的案例上?
另外請問如果小妹想和資方談,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或是對方不合理的地方可
以提出的?
先感謝各位大大寶貴的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97.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56812137.A.86B.html
推
03/01 22:18, , 1F
03/01 22:18, 1F
→
03/01 22:18, , 2F
03/01 22:18, 2F
→
03/01 22:34, , 3F
03/01 22:34, 3F
→
03/01 22:35, , 4F
03/01 22:35, 4F
→
03/01 22:35, , 5F
03/01 22:35, 5F
→
03/01 22:38, , 6F
03/01 22:38, 6F
→
03/01 22:39, , 7F
03/01 22:39, 7F
抱歉忘記說明,17個小時中有6小時是睡覺,但是給薪的。
有勞健保,但是改成新制以後就不會讓我們有這麼長的工時,完全沒辦法超過35000元…
※ 編輯: yoyo5528 (42.73.97.76), 03/01/2016 22:52:38
→
03/01 23:52, , 8F
03/01 23:52, 8F
→
03/01 23:53, , 9F
03/01 23:53, 9F
→
03/01 23:53, , 10F
03/01 23:53, 10F
→
03/01 23:54, , 11F
03/01 23:54, 11F
HRM 近期熱門文章
3
19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