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職災和資遣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mimic)時間8年前 (2017/05/14 17:06), 8年前編輯推噓3(3011)
留言1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背景說明 公司有一員工在唸碩士在職專班,聽說目前在趕論文,預計今年6月畢業。 事發經過 上工前正常路徑需繞一下路,但這員工抄小路直接跳過,但沒跳好腳扭到,自己說是職 災,然後就幾天沒來。但因為是106.04發生的事,公司薪水計算方式是當月最後一天發 ,如果有請假加班費等在下月薪水增減發。所以4月領全薪。 因為她不在公司內工作,是公司外駐廠,自此以後愛來不來,不來就說他今天哪裡身體 不舒服。因為她腳扭傷,所以派她到一個比較不需要步行的區域,但廁所較遠,她隔天 就說因為憋尿關係,身體不適要請公傷假。 她其實也在line內跟主管反映說她已經無心在工作上了,她主動說要資遣,想的是後面 六個月的資遣費,主管也協調好了。她突然反悔,不要資遣了,因為她現在肌腱斷裂, 要申請職災,將休養2-3個月。 問題點 (1)因為她自認在工作場所中受傷就算職災,也不管是不是合理。但是在工作場所中受傷 ,就一定是職災? (2)因為她的反覆行為,讓公司很受不了,假設是職災,又沒法資遣。難道就任她這樣 每天愛來不來? (3)這個員工是個小動作很多的人,今天早上主管跟他談好的條件,晚上立馬翻盤。 請教版上前輩,這種情形該如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94752774.A.CB9.html ※ 編輯: cclever (114.40.9.9), 05/14/2017 17:42:41

05/14 21:14, , 1F
職災認定不是他說了就算,可以主張他抄小路扭到腳算個人
05/14 21:14, 1F

05/14 21:14, , 2F
行為。
05/14 21:14, 2F

05/14 21:22, , 3F
公司可以先申請勞資協調,來判職災成立於否
05/14 21:22, 3F

05/14 21:25, , 4F
2.申請公傷假也有規程,不是一定要準,需提出證明
05/14 21:25, 4F

05/14 21:26, , 5F
3.那是員工個人行為,這就不好說了
05/14 21:26, 5F

05/14 21:29, , 6F
十二條裡面有六款,參考參考!
05/14 21:29, 6F

05/15 04:37, , 7F
謝k大。
05/15 04:37, 7F
※ 編輯: cclever (114.40.9.9), 05/15/2017 04:45:04

05/15 16:03, , 8F
職災認定是由勞保局認定的,請假的這段時間你們可以先以
05/15 16:03, 8F

05/15 16:03, , 9F
病假半薪計薪,如果勞保局認定她是職災,傷病給付的部
05/15 16:03, 9F

05/15 16:03, , 10F
分就會給投保薪資的7成(但是你要確認你們是照實投保勞保
05/15 16:03, 10F

05/15 16:04, , 11F
)。如果確定不是職災,就依照請假規則讓她請病假,如果
05/15 16:04, 11F

05/15 16:04, , 12F
病假請完還沒好就事假。所有的假都請完了可以請她辦離
05/15 16:04, 12F

05/15 16:04, , 13F
職了
05/15 16:04, 13F
※ 編輯: cclever (114.40.9.9), 05/17/2017 05:58:32

05/17 16:53, , 14F
同意e大觀點
05/17 16:53, 14F
文章代碼(AID): #1P61u6ov (HRM)
文章代碼(AID): #1P61u6ov (H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