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員工職災的補償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tonyrao)時間7年前 (2018/05/11 11:24), 7年前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4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請問,員工在下班途中出車禍,我們人事小姐有幫他申請勞保給付 這員工的月薪30000,一天的薪資1000 不能工作的天數是 11 天 勞保給付已給 5050 元 ,公司是不是還要再補 11000 - 5050 = 5950 勞保從第四天開始給付,給付八天,公司給他前三天的100%再加上後八天的30% 這樣是否才能達到勞基法 59 條的規定呢? 其實59條小弟有點看不太懂 還是要付多少才能達到勞基法的要求?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39.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26009055.A.615.html ※ 編輯: tonyrao (42.73.239.108), 05/11/2018 11:39:25

05/11 18:04, 7年前 , 1F
意思是勞基法的規定,勞保的給付只有負擔部分,剩下的
05/11 18:04, 1F

05/11 18:05, 7年前 , 2F
雇主依照勞基法當然要給付,但是大部分雇主都團保解決
05/11 18:05, 2F

05/12 00:16, 7年前 , 3F
如果沒其他商業保險也確定符合職災認定 看來就是這樣的
05/12 00:16, 3F

05/12 00:16, 7年前 , 4F
結果
05/12 00:16, 4F

05/14 01:15, 7年前 , 5F
公司要給前三天的100%和後八天的30%
05/14 01:15, 5F

05/30 17:33, 7年前 , 6F
借問 3成是用實領去算 還是投保薪資
05/30 17:33, 6F
文章代碼(AID): #1QzGpVOL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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