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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M ]
討論串[發問] 領失業給付要填寫應徵結果與人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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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家好!. 我目前於就業服務站工作. 工作內容之一即是受理失業給付. 關於求職記錄一事..... 基本上求職記錄表的每一欄都要填寫清楚. 但是因為環境的變遷和網路求職的盛行. 如果是郵寄履歷、網路求職,但沒有面試機會的. 都要用電話聯絡公司 確認對方有收到履歷表即可. 聯絡人我們只要求有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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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這個,因為每各就服站的要求不一樣,所以有的紙要求寫姓就好,有的比較. 要求全名!其實這點的要求是希望求職者要主動積極的求職,所以法律有此規定!. 部過因為現在的景氣不好,基本上失業的人希望上班的怨念都會大過於法律的要求,. 所以我呆的就服站沒有要求求職人一定要到這麼詳細的地步!. 另外,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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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失業給付有一個條件:需有工作能力且有繼續工作的意願. 為了要證明有工作能力且有工作意願就必需要附求職紀錄. 而網路求職是需要有公司發出來的回函,證明公司有收到求職者的履歷. 有些公司沒有回函,那求職者就必需打電話去公司主動確認公司是否收到履歷. 那是否有進步面試的機會,這樣子也可以當作一次的求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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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接過這樣電話. 不過我比較懷疑~~~現在只需要打電話問說為什麼沒有錄取就可以當做一次求職記錄. 不是說就輔站要安排面試嗎. 怎麼連面試都沒有 然後投個履歷 然後沒回應 就可以當做求職記錄. 這樣失業補助會不會太好領 如果是政府機關要省掉繁複的程序 那我也被打敗. 我知道現在投履歷表可能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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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一名正在領取失業給付的人. 但依據就業保險法30條,我必須提供二次求職紀錄給就業服務站. 而裡面有類似一個問卷的東西,要填寫去應徵的 單位資料、人資或面試者的姓名. 我有問就服站的人:104丟履歷表的話,幾乎都是石沈大海,那該怎麼辦?. 對方說,那就打電話過去該公司,詢問不適用的原因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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