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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報到時要求提供薪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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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ekas (依卡斯~ )》之銘言: 我想大家跟搞混方向了..我的意思是指.... 在寫公司履歷表時...就已經作假原公司的薪資了. 假設上個公司薪資30000...我再填寫下一個公司履歷時.... 我寫的上個公司薪資是33000...是個造假的薪資.... 我想請問HR都沒法查驗這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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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任職過這樣的公司. 我也支持這樣的做法. 如果面試時你說/寫的都是實話. 我想這樣的問題應該不會困擾你. 因為:. 1.你的履歷資料應該有寫現職的月薪/年薪. 2.是前公司的月薪又不是現職. 就像經歷都是真的,申請勞保投保證明只是麻煩點,但不是困擾. 至於薪資資料的用途除F大講過的敘薪用途外.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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