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HRM ]
討論串[問題] 能否育嬰假後直接休第二胎產假?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5(25推 0噓 72→)留言9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ngbear2527 (singbear)時間8年前 (2016/11/19 10:48),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請問各位人資~. 我目前休育嬰假,即將於這個月期滿,但因為懷了第二胎,預產期是下個月,所以向公司申請下個月12/1復職及下個月12/1開始休產假56天,產假休完再接續第二個小孩的育嬰假!. 約一個月前就書面及電話告知公司了,但公司不能接受,一來不希望我復職,二來認為我懷第二胎沒有告知公司,產假支薪也
(還有235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1→)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shsbug (最後還是忤逆)時間8年前 (2016/12/07 17:52), 8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分兩個部分回答:. 1.就程序上來說. 如果已經完成復職手續或者公司已經同意復職申請. 員工的身分別就已經是在職狀態. 所以後續接著的請假動作都是合法的. 至於員工復職後能夠上幾天班 基本上沒有任何關係. 2.以這個案例來說. 我認為公司不會願意讓員工復職並給產假. 最後結果應該是經過勞資調解後資遣
(還有65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